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厕所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0-09-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厕所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留成书记今年7月16日在全省公厕建设管理现场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了解全省中小学校厕所建设和管理情况,省政府有关部门近期对全省中小学校厕所现状进行了排查摸底,并对临高、儋州、东方、昌江4市、县的16所中小学校厕所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从排查统计和实地调研情况看,我省中小学校厕所现状不容乐观,存在问题比较严重。一是厕所建设标准不达标。二是厕所数量严重不足。全省2165所中小学校,有1399所学校的厕所配置数量不足,占65%;其中345所学校完全没有厕所,占16%。三是日常管理不到位。除位于城镇条件较好的学校厕所有专人管理外,大多数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厕所无专人管理。

中小学校厕所是学校必不可少的公共基础设施。中小学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无论是从保障中小学学生身体健康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塑造中小学学生良好的行为模式出发,中小学校厕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都显得尤为重要。为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尽快制定出台《全省中小学校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卫生、水务等部门配合,尽快制定出台《全省中小学校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按照“统一规划,先达标后提高”的原则,首先尽快优先解决无厕所学校的学生如厕问题;其次,对厕所配置不达标的学校进行分类排队,制定建设改造计划。要明确建设改造完成年限、建设改造年度任务、资金来源等

二、各市、县要尽快组织制定属地中小学校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要在《全省中小学校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落实建设管理资金、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工作机制到位,逐步解决好全省中小学学生如厕难、如厕环境恶劣等问题,彻底改变我省中小学校厕所数量不足、标准不高的现状。

三、学校厕所的设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08)、《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2-2002)等技术标准和规范。要考虑海南地处热带、一年中的炎热天气时间较长、蚊蝇容易滋生、疾病容易传播的情况,离镇区较远的缺水学校要采取打井、建小型水塔等形式解决水源问题,统一建设水冲式厕所。

四、学校厕所的建设要执行相应的建设程序。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程报建、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投资决算、备案归档等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质量和标准。

五、学校厕所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及《海南省公共厕所管理保洁服务标准》。

六、各市、县要制定学校厕所管理制度,将厕所管理列入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厕所进行日常运行管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如厕环境。

七、要在学校广泛开展文明如厕教育,规范学生文明、卫生如厕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八、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配合做好督导工作,确保学校厕所建设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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