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海鲜排档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2〕36号
颁布日期:2012-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海鲜排档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开展海鲜排档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六届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三亚市开展海鲜排档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三亚市海鲜排档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针对目前三亚市海鲜排档经营过程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3月起,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海鲜排档市场开展一次全面整顿规范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海鲜排档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海鲜排档守法诚信经营,促使海鲜排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消费者申诉举报明显下降,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亚市海鲜排档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仁武市工商局局长

麦正平市物价局局长

李廷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文开平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孙赫市地税局局长

成员:王光才市卫生局局长

黄兴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章华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蓝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曹兵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局长

周春华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宋建良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清江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德炎市消防局局长

朱传华市政府督察室主任

王家洪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陈维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金波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符伟市地税局副局长

冯强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副局长冯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派一名人员担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和请示汇报工作。联系电话:88272277。

三、集中整治内容

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大力开展海鲜排档整治工作。

(一)依法查处海鲜排档以假充真、欺客宰客、商业贿赂等违法经营行为,并依据“9分倒扣整顿退市”和“五统一、三公布”的监管模式加强监管;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实施“一次性死亡”,吊销营业执照,并将该店股东及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即上述人员三年内不得担任同行业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二)对经营者的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把计量器具配置关。经营者要统一使用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具有防作弊功能的电子秤,并做到定期检定、不定期核查,加强计量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短斤缺两等计量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依法查处海鲜排档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价格欺诈宰客等违法行为。负责对海鲜排档明码标价行为进行监管,强制要求海鲜排档使用标准海鲜品名、图像对照图,并监督实施“一物一标签、一图案、一标价”制度,督查海鲜排档严格执行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四)依法查处海鲜排档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及未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未建立进销台账等违法行为,从严监督餐饮店的食品卫生状况,确保餐桌安全。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监局、市卫生局

(五)依法查处出租车司机与海鲜排档相互勾结收取回扣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六)依法查处旅行社、导游与海鲜排档串通索取回扣行为。

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七)查处海鲜排档占道经营、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三轮车(含人力三轮车),杜绝三轮车拉游客到海鲜排档消费并索取回扣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检查税务登记情况、规范税务使用行为。对符合使用网络开具发票条件的商家,税务机关要严格要求其按规定使用。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九)对在经营中通过恐吓、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以及阻挠、抗拒有关职能部门执行公务的,依法进行处理;欺客宰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十)强制使用电子点菜系统,并在6月30日前与科信、工商、物价、食品药监四部门联网;强制使用价格电子显示屏;年内完成信用等级网络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及时收集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信息,自动调整监管等级,提升科技监管含量。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

(十一)依法对海鲜排档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核查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责任单位:市消防局

(十二)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能加强检查、督查。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督察室

四、严格规范海鲜排档经营行为,按规范标准重新验收

根据《三亚市海鲜排档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量化细化海鲜排档规范经营标准,严格对照标准对海鲜排档逐一进行验收。召开联席会议,对达到全部验收条件、符合规范经营要求的,准许其继续经营;对达不到全部验收标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由验收责任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依法处理。具体如下:

(一)经营者是否落实“五统一”(即统一制作商品标识牌,统一悬挂12345投诉电话牌、统一悬挂《经营规范》、统一使用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具有防作弊功能的电子秤、统一使用四联点菜单),是否悬挂温馨提示牌,是否存在以假充真、强买强卖、欺客宰客、商业贿赂等违法经营行为。

验收单位:市工商局

(二)经营者是否建立落实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餐具消毒不合格、经营场所卫生不达标等问题;符合上述条件的,方可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验收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经营者是否按照“一物一图案、一标签、一标价”的标准制作海鲜排档标价签,是否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海鲜品价格监测工作,销售海鲜品是否严格执行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

验收单位:市物价局

(四)是否存在旅行社、导游与经营者勾结,带游客到海鲜排档消费并收取回扣的行为。

验收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五)经营者是否按照要求使用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具有防作弊功能的电子秤,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短斤缺两等计量违法行为。

验收单位: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是否存在出租车司机与经营者串通,拉游客到海鲜排档消费并收取回扣等违法行为。

验收单位:市交通局

(七)经营者是否存在占道经营、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是否在店前有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验收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经营者是否存在不办理税务登记情况;符合使用网络开具发票条件的商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使用网络开具发票的情况;是否存在拒开发票、使用虚假发票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验收单位:市地税局

(九)经营者是否存在欺客宰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否存在通过恐吓、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以及阻挠、抗拒有关职能部门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验收单位:市公安局

(十)海鲜名称及其标识图案是否统一、规范,与实物一致。验收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十一)经营场所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问题。

验收单位:市消防局

(十二)是否安装使用电子点菜系统、价格电子显示屏和电子监控系统。

验收单位:市科工信局

五、整顿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2年3月10日—3月19日),由市政府召开动员会,发布海鲜排档规范经营验收标准的通告,督促海鲜排档经营者按照验收标准规范经营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3月20日—4月30日),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海鲜排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按标准自查自纠。

(三)验收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31日),由市政府牵头,组成验收小组,各单位分别对照标准对全市海鲜排档逐一进行验收评分。召开联席会议,对达到全部验收条件、符合规范经营要求的,准许其继续经营;对达不到全部验收标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由验收责任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依法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各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六、整治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国际旅游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二)进一步量化、细化海鲜排档经营标准,提高海鲜排档经营的准入门槛,提升科技监管含量。海鲜排档已经成为我市旅游经济特殊行业之一,有关的行政审批部门要对海鲜排档的准入严格把关,严查其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市政府的城市规划要求,其提供的经营场所证明是否合法有效,新设立的海鲜排档经营面积是否达到200平方米以上,以及其相关设施设备配套是否齐全等,对经营场地、环境、卫生、消防等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办理证、照。

(三)实行“联合百分制”考核,奖优罚劣。各部门要对海鲜排档开展定期考核,把考核分数细化成具体工作指标,注重实效。将考核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对考核评分进入前十名的海鲜排档,评为诚信经营者,并大力宣传;将考核评分倒数后十名的海鲜排档,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处理。

(四)倡导成立海鲜排档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要专门聘请海鲜排档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社会各界聘请群众威信较高、综合素质较好、信息来源较广的人员担任海鲜排档监管社会监督员,不仅要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掌握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证据,还要对各部门的海鲜排档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对在查处海鲜排档违法违规经营中提供证据有突出表现的,要给予奖励。

(六)实行消费者申诉(举报)联动快速处理机制。工商、食品药监、卫生、质监、物价、交通、税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必须实行联动值班制度,随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各部门在接到消费者现场投诉或政府12345热线分流投诉(举报)后,必须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投诉,并进行现场检查。需要部门间联动处理的,部门之间必须相互配合。

(七)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海鲜排档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分工开展整治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整合监管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必要时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执法。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主要情况和大要案件要随时报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典型和重大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并大力宣传守法经营者,树立行业标杆。

(八)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自我监督和检查力度,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和杜绝内部腐败现象和行为的滋生,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做到“三不”:不袒护、不姑息、不手软。市监察局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海鲜排档规范经营验收表

附件2:各职能部门检查验收意见表

附件下载:

三府办〔2012〕36号附件1.doc

http://xxgk.sanya.gov.cn:17003/ucapformsresource/resourceservlet.ucap?key=/2015/1/ac0f155b-9593-4150-8eb2-570d0427f057&filename=%E4%B8%89%E5%BA%9C%E5%8A%9E%E3%80%942012%E3%80%9536%E5%8F%B7%E9%99%84%E4%BB%B61.doc

三府办〔2012〕36号附件2.doc

http://xxgk.sanya.gov.cn:17003/ucapformsresource/resourceservlet.ucap?key=/2015/1/70cc0164-f36d-49d9-80b3-87405dcf8d74&filename=%E4%B8%89%E5%BA%9C%E5%8A%9E%E3%80%942012%E3%80%9536%E5%8F%B7%E9%99%84%E4%BB%B6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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