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号:冀环办发【2013】49号
颁布日期:2013-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

现将《2013年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

2013年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环境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夯实基础能力,深化应用能力,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强环保”和“数字环保”的理论研究和应用探索,促进环境管理工作创新,为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支撑。具体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继续实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

1、做好项目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配合环保部项目办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

2、加强项目已建基础网络、安全系统、基础软硬件环境、应用平台和软件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保障项目建设内容的有效运行,做好环境统计年报数据上报期间的技术支持。

3、提高项目建设成果的应用效果。各地要积极利用项目已有成果,结合本地实际需求,对应用支撑平台、数据传输交换平台、系统软硬件环境、“新三旧六”系统等进行拓展应用,提高环境信息化的基础支撑能力。

二、深化环保网上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4、进一步完善全省环保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系统。在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完善和提升系统功能,实现市级13项、县级4项行政服务事项的网上一体化办公和电子监察。各级环保部门尽快启用全省环保网上审批系统,自建网上审批系统的环保部门完成数据接口开发,实现省市两级网上审批事项的数据交换。

5、进一步加强各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建设。把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和服务民众的第一窗口,继续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在线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互动交流效果,完善网站组织保障能力,开展网站绩效评估,提高全省环保政府网站工作水平。

6、创新和拓宽服务机制。在保障业务系统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网上信访、网上申报审批、网上咨询查询等环保业务网上服务。探索面向手机终端用户的服务,利用微博、手机短信、信息推送、语音查询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提供手段。

三、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环境管理和监管水平

7、不断深化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全省88个城市饮用水源地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省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科学监管。建立全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转移管理和经营许可证审批。建立全省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排污费征收统一、规范管理。建立全省环境卫星影像数据共享与发布平台,在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创新应用。建设省本级12369环境投诉受理系统,构建现代化的环境举报信息管理系统。

8、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开展2013年新增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验收工作,加强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确保自动监控数据运用于全省30万千瓦电厂的排污收费。更换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数据采集仪,加强国控、省控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排查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转情况,确保自动监控设施的稳定运行和监控数据的稳定传输,实现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化。

四、推进政务办公信息化,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9、加快网上办公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省厅机关标准化建设成果,规范运转流程,建立和完善公文流转、政务督办、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办公业务的网上运行。利用手机智能客户端等,积极探索移动办公模式,提高办公效率。

10、开展全省环保视频会议系统二期建设。在去年一期建设基础上,二期开展设区市-县(市、区)环保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全省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的全面开通。各市、县要组织好本地系统实施的协调和配合工作,落实购置视频终端资金预算,按照视频会议系统安装环境规范要求,做好视频会议室环境准备。

五、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优化信息化支撑环境

11、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编制全省环境信息化三年发展规划,制定信息化考核表彰、规范化建设、项目管理、运维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规范和促进信息化发展。

12、加强运维管理和技术保障。强化全省环保业务专网、视频会议、公文传输、监控传输系统等基础设施系统的运维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确保全天候稳定运行。做好移动环保通、企业环保信用系统、全省排污申报系统、网上审批系统等已建环保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推广应用。

13、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安全检查、应急管理等工作,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推行软件正版化,开展环保网络舆情信息服务,推进环境信息化标准的贯彻执行。

14、加强信息化行业管理。加强市级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环境信息化工作考核评估,召开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全省环境信息系统开展“信息技术提升年”活动,包括技术培训,工作调研、专题交流、科研、竞赛等相关活动,提高信息化工作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推进物联网、GIS、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环境管理各领域的研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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