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通知
邯郸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商务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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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邯郸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商务系统各单位: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局安全生产年度控制目标,根据《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现将加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控制目标
市政府下达我局安全生产年度控制目标为:职责范围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二、职责范围
自2004年以来,由市政府、省商务厅下达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范围是:商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阳光百货集团、美食林集团;隶属原商贸金融办、贸易局及近年来改制的商贸企业;全市未经许可的成品油销售点;由省商务厅下达我局行业监管的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划分我局行业监管的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餐饮服务业;配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局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划分
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兆社同志是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苏安定同志对分管清理查处全市未经许可的成品油销售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直接分管责任。
物资总会党委书记、会长王兰生同志是物资总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与商务局同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部署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职能责任体系,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商务系统的安全生产年度控制目标。
调研员任维平同志对审核审批加油站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直接分管责任。
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岳松同志对分管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外国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直接分管责任。
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建国同志,对分管商贸服务管理、市场体系建设的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餐饮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直接分管责任。
商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英辉同志负责查处安全生产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炳云同志对分管整规工作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并负直接分管责任。
商业网点办公室副主任李建锋同志对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内的整体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
四、局班子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按照新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事项,增强工作力度,解决存在问题。主要领导要于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要于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班子成员要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1、在行政审核审批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认真把好安全关。2、分析解决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时专题调度安全生产情况。3、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深入进行“打非治违”、“清剿火患”、“标准化建设”、“六打六治”、“有限空间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4、扎实做好分管行业领域企业全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不断修订完善企业应对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督促各级认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以防范火灾、挤踏为主,包括强降雨、强雷电、强风暴、地震、断电、爆炸、团伙犯罪、恐怖事件和其它重大事故)。5、及时与省、市厅、局有关部门,与各县(市)、区商务、安监、消防等沟通情况,齐抓共管,协调防范。6、指导支持局内安全生产主管处室、分管处室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选拨使用干部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一是要指导督促各级改善安保队伍存在的文化基础差、综合素质低、待遇收入少、职权职能弱等散慢状态。下功夫打造一支执法水平高、能力作风硬、战斗意志强、能够担当重任的安保队伍。二是要以新形势下的新标准选配充实安保干部和队伍力量,按照“法规制度熟、责任事业心强、隐患排查细、依法处理严、文化程度高”的条件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队伍建设,提升安保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安保部门的地位待遇。三是要对那些安全责任意识强、工作能力作风硬的同志给予关心培养和提拔重用,不断增强这支“决定企业安危”队伍的战斗力。
(五)着重做好省、市部署要求的规定事项。我局己连续多年被列为省政府对我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年度考核延伸单位,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主要事项为:年初要有安全工作安排要点、每月要有带队检查活动(记录)、每季度要有专题工作会议(记录)、专项整治行动要有动员会、调度会议(记录)、每半年要有工作考核总结(年中、全年)、年底工作绩效要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表彰奖励、班子成员个人要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述职报告。
五、各级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划分
(一)各县(市)、区商务局局长是各县(市)、区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属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建立制定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一是要按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的属地、行业“齐抓共管”原则,尽快与县(市)、区政府及本级安监、消防部门衔接,明确划定县(市)、区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范围,抓紧适应新常态、迅速启动新职能、立即开展新工作。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市商务局行业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参照本通知内容尽快建立健全本级及辖属范围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能责任体系。三是在县(市)、区安监、消防、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等部门和单位的支持配合下,认真做好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餐饮服务业、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清理未经许可的成品油销售点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恪尽职守,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力求走在县区部门的前列。四是要在行业性安全生产监管上必须与市商务局保持步调一致,统一行动,信息畅通,确保将新颁《安全生产法》要求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落到实处。五是自2015年始,市商务局将把各县(市)、区商务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围,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商务系统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二)商务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阳光百货集团、美食林集团、各商贸改制企业、各类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餐饮服务业的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级单位要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为核心,依照新颁《安全生产法》“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级制定并落实党、政班子成员、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中层管理人员(科、部、处室),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项目组、承包合伙人、车间、工段等)以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职能职责。把安全生产的控制目标、职能责任、工作措施、各项制度等,逐级进行具体细化、全员化,将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逐级延伸到基层的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名干部职工,在全系统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有压力,防控无疏漏,群防保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格局。
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商务系统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核心管理团队,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必须进一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隐患就是失职”的刚性查改措施。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打非治违治理、清剿火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综合防范力度,尽快把“不发生事故”的陈旧标准,向“不存在隐患”的新的安全管理规范上调整。从严实行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变事后问责为过程问责,把发生事故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对隐患排查整改失职失责的追究。
对于因未建立制定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依据党纪、政纪、国法,追究事发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法律责任。
请各单位务于本月25日前将本单位建立制定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职责(书面及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局安保处。电话:3118002,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高志强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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