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文号:廊政〔2015〕74号
颁布日期:2015-09-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廊坊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1日

廊坊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廊坊市气象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气象科技创新和服务水平,更加有效地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保障经济、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保障河北绿色崛起的意见》(冀政〔2014〕116号)、《廊坊市人民政府河北省气象局共同推进气象为廊坊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合作协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绿色、高端、率先、和谐”的发展定位,坚持民生优先、协调发展、优化集约和打造特色原则,按照建设“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技术应用创新为动力,以气象现代化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气象基础业务、气象服务、气象人才、气象科技和气象科学管理现代化,提高气象防灾减灾、预测预报、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到2017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科学高效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力争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到88%以上,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30分钟以上,气象灾害预警准确率达到70%以上,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稳步提高。围绕总体目标,分年度组织实施:

2015年:重点突破阶段。科学规划方案,狠抓关键指标,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优先启动核心任务和重点项目,确保全市现代化指标完成率达到70%。

2016年:整体推进阶段。加快已启动项目的建设进度,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做到保质保量,确保全市现代化指标完成率达到85%。

2017年:全面达标阶段。计划建设项目基本完成,达到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确保全市现代化指标完成率达到95%,通过上级验收。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功能先进的现代气象观测网络系统建设

1.加快建设大气监测数字化系统。调整优化气象观测网布局,升级改造区域气象观测网,实现对重点区域气象灾害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加快推进固态降水、云、能见度、天气现象等观测项目的自动化,统筹推进农业、交通、城市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设,升级改造两要素区域气象监测站为四要素以上区域站36个;建设米散射微脉冲激光雷达1个、微波辐射计1个、超声波风脉动仪2个;新建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3个、交通气象监测自动站27个,着力提高专业气象观测能力。力求基本实现气象观测自动化、站网布局科学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和技术保障规范化,争取综合观测业务整体实力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跨入国内先进行列。

2.全面升级气象网络系统。完善市级、县级气象局域网络系统,建立典型三层结构的市级局域网络、二层结构的县级局域网络,网络主干达到千兆能力,实现广域网与局域网、业务网无障碍联通,满足应急条件下的气象保障、服务、随时随地办公,以及多种终端应用。建立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全方位安全防护体系,增强互联网和宽带网安全防护能力。

3.强化气象装备保障系统建设。建设仪器运行监控平台,实现对全市所有气象观测设备的远程监控;完善装备保障维护维修平台,进一步提高装备保障率;强化综合观测维修保障培训,有效提高设备维护能力。

(二)扎实推进智能化全覆盖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要求,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尤其是乡镇(街道)的防灾减灾组织体系的建设工作,加快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建设,实现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工作制度;按照《廊坊市暴雨灾害防御办法》和《廊坊市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完善制定市、县、乡(街)三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切实遵守和落实两个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立起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

2.强化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推进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数字廊坊”通讯网络的对接,完成市、县两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建设并完善功能;加强气象与应急、防汛、交通、环保、公安、房管等资源共享、信息联动,有效提升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能力。气象信息发布融入全市网格化管理,构建广泛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网络,建立快速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预警信息传播机制。提高气象信息发布智能化水平,增强便捷性、时效性,力争达到气象预警信息在广电媒体的覆盖面超过95%、气象信息服务站在城市社区和街道的覆盖率超过90%。

3.提升气象科普宣传能力。新建融科普教育、科技示范、公共服务于一体,河北领先、廊坊一流的气象科普馆。编制《气象科普周年方案》,建设气象科普素材库,实现市、县两级气象科普工作常态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网站、显示屏、大喇叭、电视等媒体展开宣传。创新科普产品和宣传渠道,强化面向领导干部的科普宣传。

(三)积极推进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1.加快建设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加强对探空、雷达、卫星、自动站和闪电定位、GPS/MET等多种探测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高影响天气预报系统。以MESIS系统为基础研发决策气象服务系统,实现及时、准确和高效地开展决策服务,满足各级政府、部门和群众的需求,有效提高防御能力。

2.开发城市内涝风险预报与评估系统。按照重点防治区间距1KM×1KM的标准,在重点防洪防涝区域、地道桥、低洼点等灾害易发区域和城市安全防护的重点区域建设雨量监测、积水监测和实景监测系统,完善城市内涝风险预报与评估系统,实现对城区积水深度的网格式精细化预报。开展针对城市内涝风险等级和灾损情况的评估工作。

3.完善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系统。充分利用新型探测资料,完善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系统,制作空间分辨率达3KM×3KM、时间分辨率3小时的多要素精细化短期预报产品,实现多灾种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分区分片发布工作。

4.建设廊坊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按照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的标准建设市级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搭建多灾种灾害监测与评估、灾害防御、多渠道预警信息发布、多部门联动响应等多功能平台。

(四)扎实推进农业和专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1.大力提高农业气象服务能力。构建现代农业气象情报系统,对大田作物、设施农业等开展关键生育期气象生长指标、病虫害发生指标、气候特点及其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完成农业气象观测站网与试验站的布局优化和任务调整,建设现代农业气象观测预报系统,提供多元化、多时效、动态化、精准化的农业气象预报和服务;建立全市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数据库、农业气象灾害指标库、农业气象灾害评估等为一体的农业气象灾害评估系统。有效提高针对新型农业主体开展直通式气象服务的覆盖率,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2.积极开展交通气象服务。建成基本覆盖全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交通气象监测网,气象与交通、公安、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的服务机制,重点围绕大雾、大风、路面结冰等灾害性天气开展服务,降低天气因素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3.提升环境气象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气象、环保等部门的横向合作,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气象保障工作。推进大气成分监测系统、雾霾天气预报预警系统、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系统、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和人工影响天气系统等工程建设,有效提高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等方面的预报水平,提升雾霾天气和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能力。

4.提升城镇电力供应气象保障能力。继续完善城镇电力供应气象保障系统,建立跨部门的联合监测机制,研发电力设施覆冰监测预警技术,开展气象灾害对电网安全运行影响评估,以及电力线路杆塔载荷能力气象条件论证,加强输电线路工程设计、电力生产基地选址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5.推进城镇供暖气象保障建设。强化气象与热力公司等单位建立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构建涵盖各类供暖锅炉供(回)水温度、室内外环境温度、风速等气象要素的监测网,开发城市集中供热节能气象服务系统,发布供暖气象指数。

(五)扎实推进新型气象台站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加强县级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和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所有台站达到“一流台站”标准。推进三河、大厂、香河基层台站局站分离,加快固安、永清基层台站整体建设,完成大城基层台站整体搬迁、市局观测站迁建和廊坊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建设。完成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保护,力争气象观测环境综合评分达到80分以上,确保气象数据资料的准确性。

(六)有效推进适应现代气象事业发展需求的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1.规范气象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气象规范性文件,开展气象标准执行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气象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监管,规范气象行政执法活动;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做到气象行政审批工作透明、高效、便民,提高服务的满意度。

2.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招引人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通过组织参加培训等多种途径,提升学历层次;加快提升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确保气象信息员培训率达到100%。

3.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完善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双重计划的财务体制,加强与上级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合力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宣传,增强公众趋利避害意识,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关注气象科技、应用气象信息、支持气象现代化建设,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和建设成果广泛应用,充分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三)加强督导考核。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是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气象局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服务指导,定期开展跟踪督查,适时评估实施效果。各县(市、区)要根据目标要求,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通过强有力的督查考核,确保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廊坊市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http://zfxxgk.lf.gov.cn/content.jsp?code=000542010/2015-20048&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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