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廊政办〔201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廊坊市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

廊坊市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013—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强化全市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普及血液知识,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救治用血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改进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范围,突出公益性,在全社会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推进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到2015年底,建立起工作常态化、形式多样化、受众广泛化的无偿献血宣传长效机制,无偿献血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无偿献血意识明显增强,志愿者队伍逐步壮大,形成以“街头献血屋、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固定采血点为依托,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体预约献血为主,积极向农村延伸,以大中专院校、驻廊部队、医疗卫生机构为应急预备队”的工作模式,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不断提高,全市无偿献血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临床用血100%来自公民自愿无偿献血,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二)全市年内指导计划献血人群不低于辖区户籍人口总数的1%。

(三)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不低于50%。

(四)15—60周岁人群中,城市居民对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以上,在校青少年、官兵达到95%以上。

(五)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六)做大做强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刊播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每年组织无偿献血专题会议或调度会议2次以上。

(八)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工作信息中有关无偿献血工作的专题信息每半年不少于1篇;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献血办有关无偿献血工作的信息上报市献血办每季度不少于1篇。

(九)市直各部门宣传、动员和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每年至少组织1次;各地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集中献血。在寒暑季节血液供需矛盾凸显时,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动员,招募血源。

(十)继续保持廊坊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三、工作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重点实施好“551”(五上、五进、一扩)战略工程,努力增强无偿献血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内容上电视、上报纸、上广播、上网络、上户外广告的“五上”宣传报道活动

1.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载体作用

加强对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纪实活动和献血者关心的血液成本、用血费用、还血报销等相关政策的报道。廊坊电视台每周播报1期无偿献血活动新闻;每年制作1期专家访谈节目;各县(市、区)电视台每季度至少做专题节目1期。《廊坊日报》每月刊登1期无偿献血科普和政策知识;廊坊人民广播电台每周播放1期献血相关知识,解疑释惑;廊坊新闻网、廊坊献血网要对外及时公布献血活动和血液需求信息。

2.发挥户外广告的宣传作用。

(1)市城区70%以上的公共场所、各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各县(市、区)在县城免费设置40㎡的大型户外广告2处。

(2)制作1部公益广告,免费在市区内户外LED显示屏和各大商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室内LED显示屏循环播放。

(3)在城市公交车车载电视滚动播放无偿献血宣传片;在公交车身喷绘无偿献血宣传彩图或宣传标语,在出租车后窗张贴宣传广告,在出租车LED字幕屏滚动播出献血宣传口号并制作印有宣传口号和献血常识的前排座椅头枕套。

(4)在全市各医院收费处、血库和病房内设立简易宣传牌,内容为血费报销须知、献血注意事项、互助献血说明等。在各医院的病历手册内页印制无偿献血宣传内容。

(5)各乡镇卫生院每年制作无偿献血宣传固定标语4条,出板报4期;各村卫生室每年制作无偿献血宣传标语3条,板报2期;在驻廊部队和市域各大中院校设置户外展板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和法律法规。

(二)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宣传进农村和社区、进部队、进学校、进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个体工商界“五进”专题宣传活动

1.进农村和社区

(1)在每个乡镇设置无偿献血宣传展板2块或宣传橱窗2块(10㎡),做到格式、内容二统一。在每个村街或社区居委会张贴2幅无偿献血宣传画(1㎡),发放宣传单。市献血领导小组成员分包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献血领导小组成员分包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宣传动员,开发献血人群,各乡镇设置专职工作人员进入村街宣传无偿献血,招募献血者,组织集体献血活动。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确定1名无偿献血工作联络员,形成市、县、乡、村协调联动,有序配合的宣传、教育和招募服务网络。

(2)开展村医(社区医生)作为无偿献血宣传员和带头人试点工作,2013年争取两个县(市、区)先行试点,3年内推开,把“无偿献血,无损健康”的理念深入人心。市卫生局针对村医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使村医不仅能在无偿献血科学知识、献血政策方面为村民答疑解惑,还能成为无偿献血宣传的代言人。

(3)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功能,将无偿献血列入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让社区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进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市中心血站要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在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的同时,定期开展联谊及扶贫济困活动,赢得社会和群众的信任支持。

2.进部队

每年7月定为“军民共建月”,为驻廊部队开展无偿献血知识讲座,组织无偿献血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激发官兵的献血热情。

3.进学校

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以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全家”的目的;大中专院校开展无偿献血知识与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积极鼓励适龄、健康的学生参加无偿献血。

4.进机关企事业单位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工会、团组织要共同开展对职工的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活动,进行无偿献血知识教育,引导职工踊跃参加无偿献血。

5.进个体工商界

工商部门要组织辖区的个体工商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组织好无偿献血的培训、动员、招募工作;积极动员企业无偿捐赠采供血设施。加大力度招募企业以捐赠采血车、采血屋的形式来回报社会,奉献爱心,并对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无偿献血促进奖。

(三)拓宽志愿者招募和培训途径,扩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

举办无偿献血志愿者培训班,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积极性强、乐于奉献的无偿献血宣传队伍,推动志愿者服务宣传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组织志愿者、稀有血型献血者联谊会,激发志愿者参与服务工作的热情,促进团队合作,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更快发展;充分发挥星级志愿者的典型引领作用,通过先进人物事迹巡回报告或制作资料光盘发放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发改部门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支持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二)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献血工作经费的投入,结合目前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现状,统筹安排无偿献血工作相关经费,保障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宣传部门要加强对献血宣传工作的落实,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公益广告的播放工作。将无偿献血倡导的奉献精神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将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审指标,提升社会各界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视度和参与度。

(四)卫生部门要制定全市无偿献血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各部门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导宣传工作方案的落实;建立无偿献血知识宣传专业队伍,主动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并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教材、资料和技术帮助,形成宣传教育的服务网络;在各医疗单位的主要场所设置无偿献血宣传栏,播放献血宣传片,提高就医人群对献血知识和科学用血知识的了解;负责做好对献血知识宣传后的效果评估。

(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无偿献血公益宣传,突出“适量献血有益健康”、“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等主题,电视台、电台、廊坊日报等免费开辟专栏、免费播放、刊登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做到“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网上有点”,形成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六)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生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范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健康教育,通过评估考核机制切实抓好在校生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工作,使在校青少年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95%以上。各中小学校从事健康教育的教师都要接受无偿献血知识培训,献血知识要与艾滋病防治教育相结合;初中、高中(职校等)要开设无偿献血知识讲座,每学期至少授课4课时;高等院校每年至少开展2次无偿献血与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积极鼓励适龄、健康的学生参加无偿献血,将无偿献血教育与德育教育内容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献血比例和献血知晓率。

(七)各街道、乡镇要加大对本辖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力度。会同卫生部门和城管部门做好献血公益广告设置场所的选址工作,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各类群体传播血液科学知识,引导市民正确认识无偿献血,消除恐惧,积极参与。同时,街道(乡镇)应加大对农村献血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村居民对献血知识的了解,实现农村居民献血知晓率80%以上的目标,并促进更多的农村居民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中来。

(八)城管部门和有关街道(乡镇)要积极参与献血屋的选址,尤其是在繁华地段献血屋的设置和献血车停靠给予协助。同时要配合做好公共场所、主要路段的广告牌设置。

(九)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对企业职工的献血知识宣传活动,倡导无偿献血有益健康的理念,引导职工踊跃参加无偿献血。

(十)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宣传画廊、板报等宣传活动,并在妇女节、青年节等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团员进行无偿献血知识教育学习,号召广大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到无偿献血知识宣传的志愿服务活动中,鼓励更多的青年人参加献血。

(十一)科技部门要把血液知识和无偿献血纳入科普工作内容,通过举办主题展览、社区展示和专题讲座等方式,消除人们恐惧心理,提高公民科学献血的意识。

(十二)公安部门要维护献血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落实,对公共场所无偿献血宣传给予支持,并为街头献血车的停靠提供方便,必要时划定专用停车位。

(十三)人武部门要协助地方政府加强对驻廊部队官兵的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建立部队应急流动血库,协助地方保障血源供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的规定,把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分解目标,实行目标管理与考核。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级献血领导小组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做好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要积极参加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各项活动,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政府无偿献血工作计划。卫生部门要主动协调宣传部、综合执法、工商、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利用各种节日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并做好先进人物事迹的报道,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三)加大投入力度。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中心血站的硬件设施投入,购置采供血车辆、检验、分离等专业设备;中心血站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各地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教材、资料和技术帮助。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设立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专项资金,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场所和设施支持,保障本辖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强化督导考评。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将无偿献血宣传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沟通,根据分工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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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各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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