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安阳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安阳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制订的《安阳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安阳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风办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国务院纠风办、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纠风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快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步伐,构建和谐安阳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一)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和新农合资金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和新农合资金等问题,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合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酬劳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以落实各级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个环节中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食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三)以落实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为重点,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落实我市《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政纠〔2010〕14号)和《关于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通知》(安政纠〔2011〕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

(四)以深化和完善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以加强治超监管和规范涉路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乱设关卡、乱罚款、乱收费)工作力度。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有序。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强化源头治理。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着力纠正和查处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纠、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利用职权为违法车辆提供保护等典型公路“三乱”案件,加强涉路涉车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长效机制。

(六)以清理和规范各种涉企收费为重点,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政府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涉企收费,积极探索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治理机制。

(七)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行为。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不得发贺信贺电、不得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八)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为重点,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征地拆迁。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九)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在建设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加强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发生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在配置环节,及时将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在管理环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空置的行为。同时,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十)以低保检查“回头看”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认真开展低保检查“回头看”,重点查看2010年低保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建立长效机制,从而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要纠正低保发放程序不规范、不公正、不透明,政策执行不到位以及“错保”、“漏保”问题,查处低保金发放不及时、截留、挪用及“冒领”行为,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对低保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同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开展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征订发行行为,严格执行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从严查处摊派发行报刊问题。对行业协会(学会)及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进行规范。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二、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一)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行业要带头抓好作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开展基层站所评议工作。按照行风评议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评议重心下移,深入开展基层站所评议、星级站所评定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参评部门和行业对照职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强化结果运用,将基层站所评议结果计入部门和行业的行评综合成绩,并将行评综合成绩作为考核被评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行业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三)继续开展学校、医院评议工作。坚持学校、医院评议工作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相结合,以开展评议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学校、医院评议工作办法,突出评议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学校、医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学校、医院的行业作风建设。

(四)推动“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一把手”上线制度,进一步加大案件线索办理力度,把解决问题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促进部门和行业对反映问题的整改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纠风队伍建设,提高“三级纠风网络”工作水平

全市各级纠风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以创先争优为抓手,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培养忠诚、敬业、严明、廉洁的职业操守,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纠风队伍。

要加强对三级纠风网络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严格落实考核和奖惩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进一步提高三级纠风网络工作水平;要加强对三级纠风网络运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发挥三级纠风网络作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纠风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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