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扶贫开发第三批整村推进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文号:焦政文〔2009〕42号
颁布日期:2009-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扶贫开发第三批整村推进规划的通知

焦政文〔2009〕42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焦作市扶贫开发第三批整村推进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焦作市扶贫开发第三批整村推进规划(2009—2010年)》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焦作市扶贫开发第三批整村推进规划

(2009—2010年)

根据市扶贫开发十年规划的部署,2009—2010年,我市将对扶贫开发第三批49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为做好整村推进工作,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扶贫资金整村推进分批扶持重点村的通知》(豫政〔2003〕28号)、《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21部门关于共同促进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的意见》(豫扶贫办〔2008〕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整合行业、社会资源,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目标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经过两年集中扶持,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49个整村推进村所有规划项目建设,初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呈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风貌。

1.村容村貌明显改观。解决村内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亮化和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连锁超市。

2.农民收入明显增加。依靠科技,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加工、运输、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达到“村村都有主导产业,户户都有致富项目”的目标。到2010年底,整村推进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

3.群众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积极为整村推进村群众提供卫生、医疗、文化、科技等各种服务,宣传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和文化阵地,加强农民致富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使每户群众都掌握1—2项致富技术,积极培养新型农民。

4.基层组织凝聚力明显增强。加强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党组织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培养致富带头人,形成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建设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5.乡风文明明显改善。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改变传统落后的生活观念,使村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项目安排和资金筹措

(一)项目安排:在49个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重点村及所辖人口在50人以上的自然村计划安排6大类197个项目,总投资2347.99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65个,投资1867.997万元;科技扶贫增收项目32个,投资480万元。在基础设施项目中,行政村安排项目155个,投资1759.49万元;自然村安排项目10个,投资108.507万元。建设内容和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1.道路建设项目49个,硬化道路70.668公里,排水沟22.15千米,投资1155.347万元。其中:行政村道路项目39个,资金1046.84万元,自然村道路项目10个,资金108.507万元,分两年安排。

2.人畜饮水项目32个,共打井13眼,建设井房8座、水塔2座,铺埋饮水管道117.5千米,新建及维修蓄水池13座、12590立方米,维修水渠2千米,投资469.1万元,分两年安排。

3.建卫生所(室)17个,建筑面积680平方米,投资34万元。其中建房投资30万元,医疗设备投资4万元,分两年安排。

4.文化大院建设项目30个,建房2070平方米,硬化地面8500平方米,活动器材27套,投资170.55万元,分两年安排。

5.村庄绿化亮化项目39个,路灯780盏,栽种绿化树16000棵,投资39万元,分两年安排。

6.科技扶贫增收项目32个,含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项目,投资480万元,分两年安排。

(二)资金筹措: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扶贫资金和群众自筹解决。财政扶贫资金应优先安排村内道路和人畜饮水工程,上述两项工程建设完成后,可以合理使用资金,安排其他项目。交通、水利、通信、广电、教育、卫生、电力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3—2010年)的通知》(豫政〔2002〕49号)要求,每年拿出部分资金安排到相应的项目建设中。各类资金要按照“投资渠道不乱、资金用途不变、共建共享”的原则使用,确保49个重点村在2010年底前完成整村推进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签订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要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扶贫工作负责制,落实县财政扶贫配套资金,确保扶贫开发目标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行市县扶贫干部包村、包项目工作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程建设速度和质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年初要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当年支持整村推进的工作计划,年底汇报落实情况。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年底前对县(市)区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一进行检查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对工作成效显著,被省市评为先进的县(市)区,在下年度的项目安排上将给予倾斜并奖励一定数额的项目资金;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扣减下年度项目资金并取消评先资格。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发挥部门优势,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把支持第三批整村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基层组织等作为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工作,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财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扶贫开发的投入,扶贫资金除贫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科技扶贫项目外,应全部投入到第三批整村推进村项目建设。同时要全面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杜绝随意挪用、抵扣、滞留等现象的发生。水利部门要大力支持贫困村的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等民生工程建设,改善贫困村的水利条件,努力实现户户通自来水的目标。卫生部门要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贫困村居民,有计划地对贫困村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开展巡回医疗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要继续完善贫困村的道路建设。在实现“村村通”的基础上,继续支持建制村、自然村联网道路和人民群众习惯出行的生产、生活、贸易道路建设,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广电部门要加强贫困村的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让群众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和掌握致富信息。教育部门要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要配强贫困村学校的师资力量,在两年时间内,对贫困村学校所有教师进行一次培训,对贫困村学校的基础设施进行完善。科技部门要在贫困村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技普及,培养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让贫困户掌握1—2项先进适用技术。涉农科技项目要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相结合,加大科技投入,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培育增收产业。农业部门要在贫困村积极推广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扩大良种覆盖面,实施“一村一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沼气工程,扶持发展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林业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乡村作为重点,加强围村林营造、街道绿化、庭院绿化、入村主干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为改善贫困村的生态条件提供支持。文化部门要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完善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服务网络。要加大送书下乡和文化下乡工作力度,搞好“农家书屋”、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开展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电力、通讯等部门也要发挥各自部门优势,积极改善贫困村的电力设施和通讯设施,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扶贫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为上述部门在贫困乡村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协调服务。

(三)强化主体意识,组织群众参与。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的政策和各项惠农政策。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把那些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整村推进规划,并将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标准等在贫困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筹资投劳的积极性,让群众直接参与到规划制定、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在扶贫工程建设中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加强对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认真实行工程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和大宗物资政府采购制度。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推行县级报帐制,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审签报账程序,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对资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坚持建设、管护并举,落实项目管护制度,逐步建立扶贫工程管理的长效机制。县、乡、村三级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制,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扶贫开发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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