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13]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自2013年6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3〕86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3〕65号)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检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据统计,截止7月31日,全市应查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统称单位)26785家,目前已开展自查自纠的单位19210家,占应查总数的71.72%;各级、各部门检查督查单位17134家,占应查总数的63.97%;责令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920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30家,关闭非法违法企业7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从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各部门信息汇总情况和市安委会派出的9个综合督导组实地督导情况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地方和单位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思想认识不深,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一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不清晰、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具体、自查不细致。二是没有做到全覆盖。市政府确定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均作了安排部署,但有些基层单位至今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个别企业甚至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知悉,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安全生产大检查还有死角和盲区。三是不严格、不深入。个别地方安全生产大检查还停留在会议和方案上,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尚未全面开展实质性行动,个别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缺少有效的监管措施,尤其是一般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存在走过场现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执行力从县(区)一直到乡、村存在逐级弱化趋势。四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地方与地方之间、行业与行间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重点行业领域抓的紧,一般行业领域仍然推进缓慢。五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一些企事业单位存在重排查、轻整改现象,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健全,隐患整改未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做到全覆盖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严格按照此次大检查的总要求,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等进行倒查,未制定工作方案、未启动大检查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要限期整改,迅速行动,切实解决逐级弱化、层层衰减的问题;工作方案不具体、措施不得力、推进缓慢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克服松懈、厌战情绪,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严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出现棚架现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所辖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细致的排查统计,登记造册,完善应监管单位信息数据,坚决消除监管死角、盲区。
二、进一步推进排查,严格治理,切实做到零容忍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任务,加强工作部署。凡是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走过场,特别是隐患排查结果为零的一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要重新进行自查自纠,并作为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的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本行业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加强事故易发部位的安全防控。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五个100%:应检查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知晓率要达到100%;100%的应检查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100%的应检查单位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隐患限期整改的复查率要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要严格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必须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争取在限期内得到整改;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失控漏管酿成事故。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此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坚决落实“重患必停”要求,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果的,要坚决责令关闭或退出。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切实做到严执法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公共安全领域的监管责任;要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检查,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定期分析研究,及时通报。市直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开展检查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要组织专项暗访督查组,并邀请专家参与,由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带队,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地方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各县区检查要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大检查工作情况的督查。市安委会派出的9个综合督导组要紧紧盯住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始终保持彻查严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高压态势;对思想认识不到位、仍未全面开展实质性行动的地方和单位,报请市政府通报批评。对因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
四、进一步加强监管,应急防范,切实做到重实效
当前正值主汛期,要深刻汲取省内外近期发生的建筑施工、受限作业空间等领域发生的伤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汛期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基层政府和各类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道路和水上交通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路面管控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驾驶,确保汛期交通安全。建筑施工方面,要把防深基坑片帮垮塌、边坡崩塌、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垮塌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防范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督促企业妥善管理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落实防范雷击措施。烟花爆竹方面,要严格落实高温季节停工停产规定。化工、冶金、电力、通信、市政工程、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要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坚决杜绝事故发生。气象、水利、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强对流天气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发布预警通知,加强安全监控。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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