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曹鹏程同志职务的报告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曹鹏程同志职务的报告

宛政文〔2014〕74号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现提请任命曹鹏程同志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任期一年)。

附件: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

市长:程志明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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