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3月4日
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精神,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法治湖北”的重大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4〕5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8〕5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规范,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考核机关
(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考核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二)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市政府各部门和机构。
四、考核内容
2013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检查考核以下内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否有力;履行和转变职能是否依法合理;行政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抽查一批具有执法职能的二级单位;政府法制部门(机构)作用发挥是否良好;依法行政对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贡献是否明显(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表)。
五、考核方法
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采取派考核组检查考核和外部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考核组检查考核主要采取“听、查、看、评”等方法进行。一是听,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检查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案卷等;三是看,查看被考核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成果;四是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和群众代表对依法行政考核对象进行评议。评议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分别请10名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10名企业家和10名群众代表填写评议考核问卷。
考核组考核县市区政府时,抽查1个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六、考核编组及分工
计划编4个考核组,各考核组组长由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1名处级干部担任,组员3名,其中考核组组长所在单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成员单位法规科科长1名、市政府法制办干部1名(详细编组另行印发)。
七、考核成绩评定及运用
依法行政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总分100分,考核组检查考核占80分,外部评议占20分。
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予以加分,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具体加分标准见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表)。
考核成绩分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只能评为合格以下等次。
依法行政考核分值计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或绩效考核总分,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内容计入考核总分。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由考核机关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由考核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考核对象写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考核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考核工作于2013年12月中旬进行,12月31日前完成,各考核组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各被考核单位商定具体考核时间,确保按时完成考核任务。考核结束后五日内,各考核组将考核结果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严肃考核纪律,坚持廉洁公正,轻车简从。考核组成员不得收受礼品、购物卡和现金,不得接受吃请;要严格按指标评分,做到客观公正,杜绝人情分、关系分。
附件:1.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表(县市区政府篇)
2.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表(市直部门篇)
3.2013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无记名调查问卷
附件1:
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表(县市区政府篇)
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得分
一、组织领导(20分)1.是否成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制度是否健全。0.5未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扣0.5分,工作制度不健全扣0.5分。
2.是否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计划。0.5未制定要点或计划扣0.5分,要点(计划)不落实扣0.5分。
3.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否按制度规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1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反映的问题有条件解决而没有解决,扣1分。
4.依法行政考核是否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或绩效考核内容。5未纳入扣5分。
5.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条件是否适应工作需要。2一项不适应扣2分。
6.是否按规定向上级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1未报告扣1分,未按时报告扣0.5分。
7.乡、镇政府是否有分管政府法制工作领导,是否开展相应工作。4没有落实分管政府法制工作领导的扣4分,没有开展工作的扣4分。
8.是否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2未建立政府会议学法制度的,扣2分。每年举办或参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制讲座少于2期的,扣2分。
9.建立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2未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的,扣2分。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并将罚没收入缴入国库的,扣2分。
10.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政府法制部门未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扣2分。
二、履行和转变职能(20分)1.依法履行政府主要职能
(3分)经济调节是否有法,物价是否基本可控。1不重视“菜蓝子”、“米袋子”工程建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品物价不稳定的扣1分。
市场监管是否有力,秩序保持是否良好。1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重大违法案件查处不及时不严格的扣1分。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否创新,民生改善是否到位。1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保障没按政策到位,社区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等得不到有力支持的扣1分。
2.依法界定职权
(4分)“三定方案”是否依法确定,权力配置是否科学,清理是否到位,权责是否明晰,岗位责任制是否健全。1不依法配置职权,清理不彻底,权责不清,岗位责任制不落实的扣1分。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是否合法、简便、便民。1不符合法定程序和程序繁琐的扣1分。
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是否实行1个部门牵头主办,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现象。1未实行一个部门牵头主办的扣1分。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1未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的,扣1分。违法设定、越权行使行政许可的,出现一起扣1分。
3.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分)要求精简、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精简、下放,审批流程是否合法、简便、快捷。1该简未简、该放未放的扣1分,程序不合法、未优化的扣1分。
是否实行“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1未实行的扣1分。
是否开展网上受理、网上办事。1未开展的扣1分。
4.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和“两法衔接”工作(5分)要求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的管理领域是否实行。1未实行的扣1分。
要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等工作的是否开展。2未开展的扣2分。
是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推进不力扣1-2分。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5分)有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有应公开而未公开情况的扣2分。
有无推进部门办事公开。1存在未公开情况的扣1分,公开不全面的扣0.5分。
有无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1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未公开办事项目的扣1分。
有无推进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1未推进电子政务扣1分,未建立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扣1分。
三、行政决策(20分)1.决策规则是否健全(2分)⑴有无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⑵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确定的相关制度是否科学合理、配套严谨、切实管用。2未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扣2分。
2.决策权限是否合法(2分)⑴决策事项是否为本辖区内的事项。
⑵决策事项是否为本级法定权限内的管理事项。
⑶有无越俎代庖的决策事项。
⑷决策事项应按规定报上级批准的有无报批。2超越法定权限决策扣2分。
3.决策程序是否合法(8分)重大行政决策前是否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正确意见。1没有听取意见或没有吸收正确意见各扣1分。
重大行政决策是否按规定举行听证,听证意见是否作为决策参考。1未举行听证的扣1分;未吸收正确听证意见的扣0.5分。
重大行政决策事前是否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2未交法制部门审查的扣2分。
重大行政决策是否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1没有进行风险评估的扣1分。
重大行政决策是否经政府常务(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2未经政府常务(专题)会议集体讨论扣2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结果是否公开(依法保密的除外)。1未按规定公开的扣1分。
4.决策内容是否合法(8分)重大行政决策是否与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保持一致。3重大行政决策实体违法或不适当,扣2-8分。
重大行政决策是否与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保持一致。3
重大行政决策是否与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保持一致。2
四、政府法制监督(20分)1.行政执法监督(4分)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执法监督制度是否建立健全。1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
是否实施年度行政强制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工作监督检查。1年度内没有进行检查的扣1分。
是否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未进行案卷评查工作的扣1分。
对行政执法检查是否进行统一规范,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有无明显改进。1没有进行规范的扣1分。
2.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分)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经过公开征求意见、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1程序不到位的扣1分。
对规范性文件是否进行登记、公布和报备。1根据缺项酌情扣分。
是否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审查发现内容不合法、不适当,形式不规范的,是否纠错到位。1纠错不到位的扣1分。
群众提出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请求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及时调查处理。1不及时调查处理的扣1分。
3.行政复议(9分)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是否达到2名以上,并具备相应资格。2办案人员少于2人扣2分,不具备相应资格扣1分。
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是否落实,渠道是否畅通。2规范化建设硬件不到位、专用设备不齐全、复议渠道不畅通的各扣2分。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是否合法合理、公平公正。2办案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的扣2分。
各县市区在所辖乡镇设置1—2个行政复议受理中心,配备联络员。3未落实的扣3分。
4.法律顾问(2分)政府的民商事行为是否经法律顾问合法性论证。0.5根据考核情况,未落实的事项,扣除相对应的分值。
政府项目投资、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谈判和其他经贸谈判时签订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件是否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0.5
政府的民商事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民商事纠纷是否依法处理。0.5
政府处理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法律事务是否依法依规办理。0.5
5.宣传教育培训(1分)是否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0.5没有进行教育培训的扣0.5分。
是否完成年度法制研究、法制宣传任务。0.5没有完成计划任务扣0.5分。
五、社会评价(20分)重点访问两方面内容:
1.依法行政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2.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访问的具体问题:
1.你认为本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是:⑴好⑵较好⑶差⑷较差。评价为“好”,好的具体表现有5项以上的,得15分;评价为“好”,好的具体表现只有4项以下的,得10分。评价为“较好”,较好的具体表现有5项以上的,得8分;评价为“较好”,较好的具体表现只有4项以下的,得6分。评价为“较差”的得2分。评价为“差”的得0分。
另外,抽查占5分,由考核组依据抽查结果打分。
2.你认为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好的具体表现是:⑴领导重视组织有力;⑵行政执法公平公正;⑶对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及时严格;⑷对轻微违法行为批评教育为主;⑸办事简便高效;⑹服务热情优质等。
3.你认为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差的具体表现是:
⑴行政审批程序复杂办理时间长;⑵乱处罚乱罚款乱收费;⑶行政不作为相互踢皮球;⑷执法目的不端正以权谋私执法谋利;⑸执法不公平不公正;⑹执法态度粗暴野蛮等。
六、创先争优(加5分)依法行政工作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在国家级会议上交流发言介绍经验的加5分;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表彰或在省级会议上交流发言介绍经验的加4分;在中央和省主要媒体作为先进典型宣传的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计入总成绩。
七、一票否决事项1.行政决策不当决策不当,导致行政赔偿10万元以上的,或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扣100分。
2.未履行法定职责未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发生特(重)大事故,或者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扣100分。
3.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弄虚作假,隐瞒重大群体性事件不上报的,以及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后,不按法定期限查处的,扣100分。
附件2:
随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表(市直部门篇)
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
项目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得分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10分)1.是否设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健全有关工作制度。1未设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扣1分,工作制度不健全扣1分。
2.是否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计划。1未制定要点或计划扣1分,计划落实不到位扣1分。
3.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否认真履责。2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不力的扣
1—2分。
4.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条件是否适应工作需要。2不适应工作需要扣2分。
5.是否按规定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2未报告扣2分,未按时报告扣1分。
6.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1未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的扣1分
7.配合政府法制办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及其他工作。1不配合的扣1分。
二、行政决策(15分)1.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是否健全,权限是否合法。2未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扣1分,决策权限不明晰的扣1分。
2.重大行政决策前是否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正确意见。1没有听取或吸收正确意见的扣0.5分,两项都没有扣1分。
3.重大行政决策是否按规定举行听证,听证意见是否作为决策参考。1未举行听证的扣1分;未吸收正确听证意见的扣0.5分。
4.重大行政决策事前是否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2未交法规机构审查扣2分。
5.重大行政决策是否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1未进行风险评估扣1分。
6.重大行政决策是否经部门领导会议集体讨论决定。3未经部门领导会议集体讨论扣3分。
7.法规科长是否参加重大行政决策会议、会议讨论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有无征询其法律意见。1未按有关规定落实的酌情扣分。
8.本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体内容是否合法适当。2重大行政决策实体违法或不适当的扣2分。
9.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结果是否公开。1未公开的扣1分。
10.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有无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和评估决策执行的效果。1缺少跟踪和评估的扣1分。
三、行政执法(30分)1.履行行政职能是否依法(10分)⑴“三定方案”是否依法确定,权力配置是否科学,清理是否彻底,权责是否明晰,岗位责任制是否健全。3不依法配置职权,清理不彻底,权责不清,岗位责任制不落实的扣1—3分。
⑵要求精简、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精简、下放,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简便易行原则。5未精简、下放的扣1—3分,程序不利于办事的扣1—2分。
⑶行政权力运行过程是否协调,有
无相互打架和推诿扯皮现象。2视考核情况酌情扣分。
2.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20分)⑴是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文明执法守则。1未建立扣0.5—1分。
⑵应当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的是否实行。1未落实扣1分。
⑶行政执法人员是否统一使用省政府的行政执法证件(或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部委执法证件)。1有不按规定使用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扣1分。
⑷行政执法流程是否细化。1未细化的扣1分。
⑸是否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取证活动是否规范。1未建立规则的扣1分。
⑹对轻微违法行为是否以教育引导为主,给予改错机会,免予处罚。6未以教育为主的每件扣2分。
⑺是否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1不平等对待的扣1分。
⑻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是否适当适度。6手段和措施不适当的每件扣2分。
⑼是否按细化量化标准实施行政自由裁量。1未按细化量化规定办的扣1分。
⑽行政执法是否还有下达罚款指标的现象。1有下达罚款指标问题的扣1分。
四、行政服务(5分)行政服务是否便民高效优质(5分)⑴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公开。1有应公开而未公开情况的扣1分。
⑵本部门办事是否公开,包括是否公开执法(或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要求、过程和结果等应公开的事项。1有未公开情况的扣1分,公开不全面的酌情扣分。
⑶是否按要求实行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公开承诺等服务制度。1按要求应建行政服务中心而未建的、服务中心的服务制度不健全的各扣0.5分。
⑷是否推进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1未推进电子政务扣0.5分,未建立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扣0.5分。
⑸本部门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是否公开,为群众生产生活是否提供优质高效便利服务。1如:医院、学校、公交、燃气等未公开办事项目的扣1分。
五、法制工作(20分)1.行政执法监督(4分)⑴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制度是否建立健全。1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
⑵是否实施年度行政强制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工作监督检查。1年度内没有进行检查的扣1分。
⑶是否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未进行案卷评查工作的扣1分。
⑷行政执法检查是否规范,重复检查的现象有无明显改进。1执法检查不规范的扣1分。
2.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8分)⑴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经过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部门领导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2程序不到位的扣2分。
⑵规范性文件是否按规定报备。2未报备、部分未报备、不按时报备的扣2分。
⑶审查发现规范性文件内容不合法、不适当,形式不规范的,是否纠错到位。2纠错不到位的扣2分。
⑷群众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请求的,是否及时调查处理。2不及时调查处理的扣2分。
3.行政复议(4分)⑴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是否达到2名以上,并具备相应资格。1办案人员少于2人扣1分,不具备相应资格扣1分。
⑵行政复议听证室、审理室、档案室是否配备到位。1配备不到位扣1分。
⑶行政复议办案用车、照像、录音、电脑等专用设备是否齐全。1专用设备不齐全扣1分。
⑷行政复议渠道是否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是否合法合理、公平公正。1复议渠道不畅通扣1分。办案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酌情扣分。
4.法律顾问(2分)⑴本部门的民商事行为是否经法规处合法性论证。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谈判和其他经贸谈判时签订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件是否经法规机构合法性审查。1根据考核情况,未落实的事项,酌情扣除相对应的分值。
(2)本部门的民商事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民商事纠纷是否依法处理。1
5.宣传教育培训(2分)⑴是否开展本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1没有进行教育培训的扣1分。
⑵是否完成年度法制研究、法制宣传计划任务。1没有完成计划任务扣1分。
六、社会评价(20分)重点访问两方面内容:
1.依法行政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2、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访问的具体问题:
1.你认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是:⑴好⑵较好⑶差⑷较差。评价为“好”,好的具体表现有5项以上的,得15分;评价为“好”,好的具体表现只有4项以下的,得10分。评价为“较好”,较好的具体表现有5项以上的,得8分;评价为“较好”,较好的具体表现只有4项以下的,得6分。评价为“较差”的得2分。评价为“差”的得0分。
2.你认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好的具体表现是:⑴领导重视组织有力;⑵行政执法公平公正;⑶对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及时严格;⑷对轻微违法行为批评教育为主;⑸办事简便高效;⑹服务热情优质等。
3.你认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差的具体表现是:⑴行政审批程序复杂办理时间长;⑵乱处罚乱罚款乱收费;⑶行政不作为相互踢皮球;⑷执法目的不端正以权谋私执法谋利;⑸执法不公平不公正;⑹执法态度粗暴野蛮等。
七、创先争优(加5分)依法行政工作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在国家级会议上交流发言介绍经验的加5分;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表彰或在省级会议上交流发言介绍经验的加4分;在中央和省主要媒体作为先进典型宣传的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计入总成绩。
八、一票否决事项1.行政决策不当决策不当,导致行政赔偿10万元以上的,或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扣100分。
2.未履行法定职责未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发生特(重)大事故,或者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扣100分。
3.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本部门弄虚作假,隐瞒重大群体性事件不上报的,本部门及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后,不按法定期限查处的,扣100分。
附件3:
2013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无记名调查问卷
总体
好评主要表现
好□⑴领导重视组织有力□⑵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⑶对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及时严格□⑷对轻微违法行为批评教育为主□
⑸办事简便高效□⑹服务热情优质□
其他:
差□⑴行政审批程序复杂办理时间长□⑵乱处罚乱罚款乱收费严重□
⑶行政不作为相互踢皮球□⑷执法目的不端正以权谋私执法谋利普遍□
⑸执法不公平不公正□⑹执法态度粗暴野蛮□
其他:
较好□⑴领导比较重视组织比较有力□⑵行政执法比较公平公正□
⑶对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比较严格□⑷对轻微违法行为基本批评教育为主□
⑸办事比较简便高效□⑹服务比较热情优质□
其他:
较差□⑴行政审批程序较复杂办理时间较长□⑵乱处罚乱罚款乱收费较严重□
⑶时常行政不作为相互踢皮球□⑷执法目的不端正以权谋私执法谋利较普遍□
⑸时有执法不公平不公正现象□⑹时有执法态度粗暴野蛮问题发生□
其他:
备注1.请根据你对本地依法行政情况的感受作出选择判断,然后在相应的方框内打“√”;2.若有其他意见的,请在其他栏内用钢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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