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1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2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2年行动计划》(吉政办发〔2012〕44号)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建立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在企业管理绩效考核中试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选择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质量工程师持证上岗、“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长白检疫局、临江检疫局负责)

(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指导重点企业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先进管理方法,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争创第五届吉林省质量奖和吉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参加)

(三)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缺陷产品、食品召回法定义务。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指导重点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安办、市食药局、长白检疫局、临江检疫局负责)

二、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开展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畜禽屠宰及其制品、水产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蔬菜农残超标、人参和蓝莓及其制品、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市食安办牵头,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市畜牧局参加)

(二)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农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参加)

(三)开展建材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以建筑钢材、水泥、建筑防水卷材、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等建材产品为重点,对制假售假及质量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打击“地条钢”等专项行动。(市质监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参加)

(四)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针对药用辅料、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质量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食药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参加)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气瓶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市质监局牵头,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参加)

(六)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完善出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健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疫情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推进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完善出口食品备案管理。(长白检疫局、临江检疫局牵头,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长白海关、临江海关、市畜牧局参加)

(七)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针对重点行业或重点产品开展质量状况综合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农委、市食药局、市畜牧局参加)

(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探索建立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质量失信“黑名单”。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食药局、长白海关、临江海关、长白检疫局、临江检疫局、中国人民银行白山市中心支行参加)

三、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一)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对已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的质量工作加强绩效管理,推动地方政府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市发改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参加)

(二)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设立市长质量奖,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管理先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强市专项经费、质量奖励、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食品监管、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建设等投入力度。(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参加)

(三)开展“质量强县示范县”活动。积极争创“全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长白检疫局、临江检疫局、市食药局参加)

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一)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制定品牌培育计划,扩大品牌群体,重点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参加)

(二)开展白山市名牌产品认定活动。制定认定准则,组织认定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参加)

五、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活动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围绕“三五二”产业开展标准体系研制,特别是加快长白山矿泉水、松花石(砚)、硅藻土助滤剂标准制(修)订工作。(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参加)

(二)加强计量工作。深入实施民生计量工程,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活动。开展“抓计量、促质量、减排放、保安全”计量服务进企业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参加)

(三)加强认证认可管理。开展建筑工程、食品检验等重点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专项整治。(市质监局牵头,市农委、市卫生局、市住建局参加)

(四)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重点培育和打造人参、松花石(砚)、硅藻土、林木产品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参加)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保障

(一)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质量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有关工作落实,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本行动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市质监局牵头,质量强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二)加强质量培训教育。加强地方政府、市直部门、企业的质量发展纲要学习宣贯工作。(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参加)

(三)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开展以“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启动万名大中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团市委、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参加)

(四)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细化任务及分工,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各县级政府、乡镇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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