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和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以抓实能源消耗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实现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2%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201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吉管发〔201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一、加强指导协调和制度建设
组织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调整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内容。做好《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组织实施工作,选择有代表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实施试点。
二、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做好已创建节能示范单位的评价验收工作。组织好今年省级节能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协调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加大对创建单位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组织对创建单位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各创建申报单位按有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会同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对创建单位进行检查和验收。积极开展节约型集中办公区建设的调研工作。
三、开展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会同商务局做好全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回收处理程序。
四、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
按照《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推广使用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继续深入开展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市直机关逐步实施节能型电开水器、节能型燃气灶等改造。广泛推广太阳能热水、采暖、制冷、光电利用等技术。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重点推进数据中心配电和制冷系统的节能。做好公车用油节油添加剂推广工作。加大双面打印机推广力度。
五、稳步实施节能改造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要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并加强全过程节能监督管理,重点加强政府集中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和节能措施的落实。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重点是加大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节能改造力度。
六、强化统计和监督考核工作
推进能耗统计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报送和分析评价工作,扩大能耗统计工作覆盖范围,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匹配性,建立和完善统计制度,定期上报并公布能源消耗状况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组织会审2012年度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并进行通报。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能源审计。
七、深入开展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成效和先进典型。组织召开年度节能工作经验交流会。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落实各项任务,同时组织开展好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加大节能投资力度,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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