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发(2013)17号
颁布日期:2013-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创建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7日

南京市创建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智慧城市已成为国内外各大城市实现转型发展、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普遍选择。我市作为国内较早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并制定智慧城市规划的中心城市,在智慧城市的建设和探索实践中已有了较好的工作基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争取纳入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研究国家相关部委关于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创建申报的办法和要求,在“智慧南京”建设实践基础上,把握“智慧青奥”契机,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增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创建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到2015年,力争成为国家级智慧城市的试点示范城市,形成较为完整的智慧城市发展架构,信息化与城市化、工业化、国际化的发展进一步融合,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体系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技术普遍应用于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技术创新和产业快速发展,智慧城市成为城市品质提升的重要推动力。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对智慧城市示范创建工作“先小后大、逐步实行”的推行思路,选择城市规划及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信息化工作基础扎实的建邺区(河西新城),先行进行试点示范申报和创建,从中积累和总结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的创建申报经验,逐步向全市推广。

(二)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符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实际的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对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进行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指标体系按照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感受等维度,细化为若干二、三级指标。将抽象的智慧城市发展具体化、指标化,明确智慧城市战略实施对城市发展的提升效率。

(三)完善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紧密跟踪和把握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和社会民生需求,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企业和咨询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的战略目标和发展实际,不断调整优化“智慧南京”顶层设计,不断丰富“智慧南京”内涵。

(四)提升基础设施支撑服务能力。把握全国首批TD—LTE试点、三网融合试点、创新试点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契机,加快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升级,形成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和基础设施环境。一是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光进铜退”、4G网络建设、无线宽带WIFI热点覆盖等重点工程,基本实现“百兆到户、千兆进楼、T级出口”有线通信网络服务能力,形成4G/3G/2G/WIFI互为补充的无线公网全覆盖。二是根据无线宽带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工信部对部分重点城市专网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加快推动无线宽带专网建设和技术演进,为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提供高带宽、高移动性的应用服务。三是以亚青会、青奥会为时间节点,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城市级的、先进的多媒体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全面提升青奥组委、政府部门对赛事指挥调度和城市综合保障能力。四是建立以云计算技术为支撑,以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融合性网络电视业务为核心的信息服务运营平台。

(五)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一是深化“两卡”工程建设。继续扩大市民卡覆盖范围,实现车辆智能卡对全市登记车辆的全覆盖,建立以“两卡”为纽带的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不断拓展“两卡”应用领域,强化“两卡”在信息化应用中的基础载体作用。二是加强政务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务数据中心的存储和计算能力,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着力突破“异构集成、互联互通”的应用难题,加快构建居民应用、企业应用、政务资源和基础设施四大信息库,形成模块化、可扩展、易升级、开放式的城市级数据仓库,为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完善提升“智慧南京中心”建设。按照“实时实地、动态直观、汇合整合、调度响应”的要求,提升后台综合承载能力,实现全方位的实时数据接入、汇聚和整合。以GIS技术为基础,不断提升展示效果。加强大数据技术研发应用,不断增强智能化处理和应用功能。四是加快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顺应社会民生和城市管理需求,依托“两卡一中心”,加快实施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慧旅游等重点应用项目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智慧应用体系。以资源汇聚、应用整合为目标,打造城市智能门户,构建全媒体渠道的城市级交互平台,搭建政府部门与市民之间、市民与市民之间更加便捷、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

(六)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按照集中集约、整合共享的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投资效益,促进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编制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接口标准等技术性规范,制定信息资源管理办法,细化和完善信息资源从采集、维护、更新、安全防护、共享和利用的全流程管理,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效率。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评估考核办法,按照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将建设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每年对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考核,促进智慧城市的建设。

(七)加强“智慧青奥”与“智慧南京”的有机结合。推动“智慧南京”建设成果在青奥会中的应用,使青奥会成为展示“智慧南京”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推动“智慧南京”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信息化支撑能力。二是结合“智慧南京”无线专网、政务云计算服务平台和应急指挥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围绕青奥会的组织、运营、联欢、游览等需求,在充分整合存量资源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建设青奥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青奥会提供各种智慧应用服务,在青奥会票务系统、门禁系统、交通旅游等领域大力推广市民卡、车辆电子卡及智能门户等城市应用,更好地满足青奥会组织管理和生活服务需求。

(八)促进智慧城市产业中心建设。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巨大应用和服务需求,汇聚和发展云计算、物联网、视频识别、无线通信、大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产业,计算机、网络、传感器、智能化设备等电子信息制造产业,以及咨询、创意、教育培训、金融等智慧配套产业,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包括软件业务、解决方案、业务流程、系统集成等在内的全过程支撑能力,打造世界智慧城市产业中心。积极支持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首购首用本地科技创业型企业的高新技术新产品,吸引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和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落户南京,鼓励其参与“智慧南京”重大项目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系建设。成立南京市创建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住建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旅游委、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青奥办、信息中心,南京电信、南京移动、南京联通、江苏广电公司南京分公司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宣传发布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的统一申报,统筹协调“智慧南京”、“智慧青奥”发展战略与规划、指标体系和相关标准制定、重大项目推进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各项财政投入,用于重点工程推广示范、相关标准建立等。同时,积极扩大服务外包,以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分担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成本,减轻财政支付压力。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保障智慧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和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思路,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化项目投融资建设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信息化项目投融资平台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化项目建设,为跨行业、跨地域拓展智慧城市建设应用领域和覆盖区域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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