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号:银市场监管发〔2015〕311号
颁布日期:2015-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稽查大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银川市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各项部署和要求,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为主线,紧紧围绕自治区、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以及自治区工商、质监和食药局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履行职责的能力,把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的执法机制、严密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效的行政纠纷化解机制、透明的政务公开机制和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干部队伍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或法制培训等活动,加强对全市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

部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根据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执法实践和执法人员工作实际,规划和安排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上岗培训、定期轮训、交流研讨与自主学习等方式,加快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与更新的节奏。执法人员每年累计学法时间不少于80小时,参加培训不少于4次。

3、强化学法、守法、用法考评制度。不定期举行法律知识测试,并将学习成绩纳入干部年度考评和任职晋升考察内容;积极探索和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在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提拔任职考察时,加强对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考评,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的情况。每年组织法律知识测试不少于2次。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职责权限,将法定职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及责任人员,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

2、积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适应改革和职能调整的需要,加快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程序,制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

3、建立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充分借助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资源。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1、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资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规定,严格执法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完成执法主体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的清理和规范。

2、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严格落实履行职责法定化的要求,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三项清单”清理工作,按时完成公布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立(销)案、调查取证、核审、告知、听证、集体决定、处罚执行等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完善对监督检查、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移送涉嫌构成犯罪案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程序,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降低行政执法风险。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按照管辖和移送的有关规定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不得以罚代刑。建立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协作制度

3、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认真落实《宁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试行)》、《自治区质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处罚裁量基准》,《自治区食药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制定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明确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

4、强化执法监督问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公开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依规定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细化各执法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预防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等执法风险,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追。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落实执法重心下移机制,进一步理顺行政职权。加强执法打假情况分析制度和执法打假情况通报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执法打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督察督办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执法,促进系统上下及与外系统执法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刑案件;加强对大案、要案及跨地区跨部门案件的查处力度,挂牌督办及组织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满足行政执法工作发展需求,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教育,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法定规则、法定程序不可逾越的“红线意识”。

(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梳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细化审批各环节的时限和工作要求,积极承接和落实上级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的工作力度。

(七)依法处理和化解争议纠纷。

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行政调解优势,充分利用12315、12365、12331电话和政务微博申诉举报,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公共事件应对能力,建立公共事件危机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正确应对舆情。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诉讼规则办事。要善于通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促进执法能力水平的提高。

(八)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

要积极组织“国家宪法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5·20”计量日、“世界标准日”、“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周”、“实验室开放日”、“质量专家企业行”以及“法律六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开辟网页、报纸专栏,曝光违法行为,向社会普及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法治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市局局长左弘任组长,市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局长、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稽查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规科,由市局副局马小龙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抓、有关机构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务求取得实效。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后,关键在抓落实。要按照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方法创新与制度创新,突出特色和亮点,做到工作有实效。

(三)强化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各部门在活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活动顺利推进。

(四)强化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活动的宣传报道,紧密联系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宣传先进典型。要拓宽各种传媒渠道,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宣传报道,为法治建设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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