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2009〕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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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黄政办〔2009〕7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州各族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国庆、中秋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医疗服务、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做好卫生应急工作尤为重要。各县政府和州县卫生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卫生应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责任制,确保各项卫生应急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针对近期全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聚集性暴发流行的严峻形势和我州已出现输入性病例的实际,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安排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州县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在单位所在地区留守待命,不得到外地出差、旅游、休假,确保接到上级指令后,迅速集结并前往指定地点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报告和联络渠道畅通,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各地、各单位要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食物中毒、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应急工作需要,落实好人力、物资、技术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卫生防疫、医疗救治等应急队伍的应急人员要做到信息畅通、出动及时、处理快速。急救中心和医疗机构急诊科在开展日常医疗急救的同时,要保证能够随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二、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和节日期间医疗服务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鼠疫、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汲取前一时期兴海县发生人间肺鼠疫流行的教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鼠疫的发生和流行。认真总结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经验,巩固前一阶段防控成果,强化公共场所管理和重点人群防控,防范疫情在学校、社区和乡村暴发流行。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提前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进行检测,确保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及时准确报告信息。要组织专业人员每日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测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特别要做好秋季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一旦发生重大疫情,要果断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疫情的蔓延。
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开展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的预检分诊工作,同时注重自我防护,防止医患交叉感染;降低重症患者发生率和死亡率;充足储备抗病毒药物,主动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可能出现变化的充分准备;节后要积极争取并及早在重点人群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建立易感人群免疫屏障。
各级医疗机构要科学安排门诊值班,规范医疗流程,方便群众就医。要加强和充实急诊力量,使急、危、重症患者及时、有效得到医疗救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州中心血站要加强血液储备,保证节日期间临床用血。
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医疗安全工作
节前,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防泄密、防中毒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和医疗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和医疗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医疗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保卫值班和巡查工作,严防各类治安、刑事和消防案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单位车辆、财产、以及血液制品、毒麻精神药品、放射源、医疗废弃物、实验室生物等的安全管理,确保单位安全稳定。要认真排查影响单位安全稳定的苗头隐患,早发现、早解决,主动排解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节日市场安全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节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公共场所、餐饮业、食品经营单位、“五小行业”进行拉网式卫生执法监督,发现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予以严厉查处,保障社会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各级爱卫会要在节日前,深入组织开展一次以美化环境、防治疾病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广泛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增强公众自我保健防范意识。
州县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立即组织、全面落实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和安全值班,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各县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急值班表于9月28日前分别报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卫生局。
联系电话:87256828722935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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