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科学技术局关于2009年全州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09〕32号
颁布日期:2009-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科学技术局关于2009年全州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9〕3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科学技术局关于《2009年全州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六日

2009年全州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

州科学技术局

(二○○九年五月)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2008〕745号)和青海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9年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州科技进步工作顺利通过考核并取得优异成绩,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的科技意识,加快我州科技进步,推进创新型黄南建设。

(二)工作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廉洁高效,协同配合,相互支持。

二、考核内容与指标

(一)考核内容:科技进步工作领导情况;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科普工作情况;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节能减排;科技投入与科技产出。

(二)考核指标及标准:

1、考核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

县(市)共31项考核指标,其中定性指标11项,定量指标20项。另外,须填写29项基本情况指标。具体指标解释及应用见国家科技部《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2007年-2008年)》。

2、本次考核指标填写时间范围:2007年—2008年。

3、凡要求“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的指标数据,需提交一本统计年鉴;如果没有统计年鉴,须出具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

4、三个一票否决指标包括:(1)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情况:每年党委或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关于科技进步工作重大问题不少于两次,听取科技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四次,并及时有效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要求州县本级政府中设立独立的科技管理部门。(3)州县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要求州县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不低于0.8%。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黄南州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阿更登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周伟平州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旦增州科技局局长

成员:薛吉明州委督查室主任

杨坤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邱品德州统计局副局长

索南达吉州财政局副局长

万马乃州人事局副局长

王征州农牧局副局长

陈继平州科技局助理调研员

祁正林州科协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旦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张文华,联系电话:8722949

各县也要相应成立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四、考核方式与要求

(一)考核方式:考核采用数据检查、会议评审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考核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本次考核,并对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性负全责。在指标填报上,要保证规范、真实与准确。

2、考核涉及到的单位,都要按照要求积极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3、各有关单位在提供本单位负责的数据和相关资料同时,要提供相关数据测算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除本级科学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的证明外,其它不超过一页,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须提供电子文档一份。

4、各有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属复印件的,必须保证字迹清楚,否则,视为不合格。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1日前)

学习贯彻科技部《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十一五”规划》和《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传达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州考核工作,制定黄南州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

(二)启动阶段(5月5日至5月16日)

各有关单位将考核数据和相关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并开展工作。

(三)考核阶段(5月17日至6月10日)

5月20日前完成考核材料工作,各县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要对考核材料及电子数据进行严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有本地区政府正职领导签字或盖章,

5月21日—6月2日,各县将考核材料和电子数据上报州科技局,州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对州、县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6月4日前完成考核资料的修改。

6月10日前组织上报考核材料及电子数据至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四)接受评审阶段(6月6月11日至7月10日)

接受省考核组审阅考核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省考核组将对对三个一票否决指标进行重点核查,特别是对科技支出使用标准进行界定,以及对附件证明材料的使用范围和数据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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