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白凡等九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白凡等九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陕政办字〔2013〕9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在2010—2012年年度考核中,白凡、张党会、姚文柱、王丽娟、张赫、杨小岗、拓青云、沙玉继、江宣等九位同志表现突出,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给以上九位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厅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创先争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办公厅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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