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政办发〔2014〕3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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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财政总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0%和1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11%和1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完成省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耗任务,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标准。为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
(一)狠抓项目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全年投资增长24%,实施10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230亿元。(市发改委牵头)
2.安康火电厂、白河水电站全面开工。(市发改委、石泉县政府、白河县政府负责)
3.旬阳烟厂技改、金属镍产业园全面开工。(市工信局、旬阳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抓好60个产业项目,完成年度投资66亿元。(市工信局牵头)
5.开工西北国际天贸物流城。(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6.推进高客站建设;加快安平高速、石紫岚公路、平镇二级路、县城国道改线、十天高速旬阳连接线、五座汉江大桥、安康至白河高等级航道、安康中心港以及连片扶贫县乡公路建设;完成旬小、安旬、旬白、宁两二级公路前期工作。推进平镇高速、安岚高速、石泉至宁陕高速连接线,月河快速干线、汉江高等级航道等项目。(市交通局牵头)
7.安康富强机场、西成客专(宁陕段)、阳安复线、恒口500万吨铁路货场、朝阳产业城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牵头)
8.实施旬阳330KV、城区东郊110KV输变电工程,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安康供电局、地电安康分公司负责)
9.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汉滨区政府、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负责)
10.富硒产品研发中心、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市农业局牵头)
11.推进月河补水项目,加快引汉济渭、洞河水库建设;汉江综合整治,城区东坝、沿江县城、重点镇和月河、黄洋河等防洪工程和病险水库治理。(市水利局牵头)
12.旬阳、恒口、建民、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和沿江河集镇、集中安置社区水利、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发改委、汉滨区政府、旬阳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13.推进西渝、西武高铁和安张衡铁路;力争开通安康至西安的动车;不断扩大民间投资,使民间投资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导力量。(市发改委牵头)
14、抓好月河川道城镇带、石紫岚沿江产业经济带和石煤综合利用、富硒特色农业等产业项目。(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局负责)
15、围绕生态宜居谋划旅游度假、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保健养生等产业。(市发改委、旅游局、文广局、民政局负责)
16、围绕区域物流中心推进综合物流园区、物流信息网络平台、农产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和配送体系等建设。(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
(二)做大做强产业,构建循环产业体系
17.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提高工业运行质量和效益,培育规模以上企业50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神达、俊达、宝通、亨通、南水汽配等企业扩大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抓好配套产品研发和引进,建设汽车制造配套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支持众辰钟表文化产业园、博瑞特半导体、凯翼通等企业提高效益。(市工信局牵头)
18.新型材料产业发展,优先发展非金属和建筑新材料,把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和延伸产业链作为主攻方向,支持旬阳中科纳米、岚皋兴瑞达材料、汉阴兴科建材、平面发热材料、汉滨国群非金属矿等企业做大做强。(市发改委牵头)
19.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以药源基地建设、新产品研发和深化对外合作为重点,提升正大、北医大、镇坪制药厂等医药企业竞争力,支持医药中间体和中药饮片企业发展。(市工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20.富硒食品产业发展,抓好精深加工,培育龙头企业,做大真硒水、矿泉水、富硒茶饮果饮及烟草等产业,建设全国富硒食品基地,打造中国硒谷地域品牌。(市科技局、农业局、工信局、烟草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
21.加大“三农”投入,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市财政局、农业局负责)
22.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保持总产80万吨以上,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0万亩。(市农业局、国土局、水利局负责)
23.抓好蔬菜生产供应,强化“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市农业局、商务局负责)
24.加快实施国家级特色(富硒)高效农业院地合作示范区规划,打造富硒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链。加快生猪产业、蔬菜产业发展,扩大魔芋、绞股蓝、中药材等产业规模,提高蚕桑、烤烟、特色种养效益。加大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局、烟草局、林业局负责)
25.大力发展山林经济,提升林下种养经营水平。做大做强富硒茶产业,重点抓好4个主产县区和40个基地镇、100个专业村建设。(市林业局、农业局负责)
26.科学规划和推进涉水产业发展。(市发改委牵头)
27.瀛湖旅游产业基地、中心城区一江两岸核心景区建设和县区精品培育,把汉滨双龙、岚皋南宫山、石泉后柳水乡、宁陕“山水秦岭”、平利“美丽乡村”等打造成精品景区,加快旬阳蜀河、汉阴双河口和漩涡、石泉古城、白河桥儿沟等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市旅游局、文广局、有关县区政府负责)
28.扩大信贷刺激消费领域。(市金融办牵头)
29.培育文化、休闲、健康、养老、电子信息等消费业态,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农村居民住房、文化和家电消费,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40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市商务局、文广局、住建局负责)
30.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型文化业态,推动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时尚创意等产业发展。(市文广局牵头)
31.加大支持力度,发挥汉滨区的龙头带动作用,提高旬阳对全市发展的贡献率。(市发改委牵头)
32.抓好汉阴富硒食品,石泉优美县城和特色旅游,紫阳富硒茶饮,平利“美丽乡村”,白河汽车装配,岚皋、宁陕、镇坪生态旅游和特色种养发展。(各县政府负责)
(三)推进园区集聚集约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3.高新区以建设现代城市新区、高新产业聚集区和创新示范区为重点,打造产城结合、创新型的生态新城。围绕城市重心北移,加快路网配套,完善路、水、电、气、绿地、通讯等基础设施,加快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市场、商贸、餐饮等要素完善;加快新材料、食品生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金融服务、健康服务等新兴产业培育;围绕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标,广泛开展技术创新合作,推进科技资源集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园区融资、企业孵化、创业支持、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培育等平台建设,推动投融资体制、管理模式和政策环境创新。(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4.瀛湖生态旅游区重点抓规划编制和以基础设施为主项目策划、争取,推进与陕文投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整体开发。严格规划管理和资源保护,实施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按湖泊承载能力科学发展水产养殖;结合移民搬迁和产业发展,提升瀛湖、流水及旅游村的规划建设水平。(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牵头)
35.恒口示范区以建设市域副中心为目标,以省级重点镇建设为契机,完善区域性总规、建设详规和土地利用、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统筹城乡、产业支撑的要求,加快推进避灾扶贫搬迁跨区域安置,加大基础改善、产业发展、商贸繁荣和环境美化项目实施力度。(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牵头)
36.县域工业集中区以旬阳生态、汉滨五里、石泉古堰、汉阴月河、平利陈家坝、白河红石河、紫阳硒谷等园区为重点,抓好道路、管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市工信局牵头)
37.加快“飞地经济”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撑和保障体系,创新“飞出地”和“飞入地”协作机制,突出抓好项目和企业落地,做大做强入园企业。(市发改委牵头)
38.现代农业园区完善道路、电力、灌溉等设施,实施“十园示范百园提升”工程,推进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吸引工商资本进入,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壮大龙头企业。(市农业局牵头)
39.提高项目入园门槛,在产业、技术、环保、用地等方面从严要求,提高投资强度和供地门槛,清理以各种名义的“圈地”行为,防止粗放经营或产业“同质化”,重点引进节能环保、带动和成长性强的企业,推进产业链延伸,形成产业集群。(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招商局、工信局负责)
(四)打造“秦巴明珠”,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
40.围绕“湖城一体”,把瀛湖与中心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市住建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负责)
41.加快推进城东大桥、江北商业步行街、滨江1.2.3号地、汉调二黄广场二期、江滩公园等重点工程。(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负责)
42.实施“一江两岸”环线游项目,规划建设东关旅游特色小吃街区。(市旅游局、规划局、住建局、汉滨区政府负责)
43.实施供销车队搬迁。(市供销社牵头)
44.推进西郊公园、殡仪馆搬迁以及城东棚户区改造、南环东路、高井路和东坝片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市住建局、汉滨区政府负责)
45.围绕富强机场规划建设空港经济区,依托西北国际天贸物流城建设现代物流园区。(市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6.江北火车站片区、月河生态城跟进高新区建设步伐;江北火车站片区重点建设北环线和宗教文化体验区,规划建设大型工程机械交易市场。(市规划局、交通局、住建局、汉滨区政府负责)
47.开工建设长春路、新罗路、秦岭大道。推进张岭、安铁、黄沟片区棚户区改造。(市住建局牵头)
48.做美县城、重点镇和新型社区。按照建设生态化、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做优、做精、做美县城,突显山、水、绿的特色,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完善公共服务功能,防止“摊大饼”式的盲目扩张,使县城显山露水、山水相依、生态宜人,增强群众幸福感。按照规模适度、生活便利、群众安逸的要求,加快重点镇建设,完善公共设施,每个县至少抓一个重点镇,建成县域副中心。按照服务周到、便利生活、居民满意的要求,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抓好社区医疗计生、文体教育、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三产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吸引农村居民就地城镇化。(各县区政府负责)
49.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网布局,扩大覆盖半径,建设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以及停靠站,形成客运“零换乘”交通体系。(市交通局、规划局、住建局负责)
50.规划建设城市步行、自行车“绿道”和停车场、人行过街、道路照明设施,实施城区背街小巷改造。(市规划局、住建局负责)
51.加强城市防洪(涝)、供水、污水、雨水、天然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避险、养老、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各类专业市场、物流园区、物流配送基地及其仓储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
52.加强城市电网建设,保障城区和园区电力供应,推进重点区域架空线缆落地。(安康供电局、地电安康分公司负责)
53.实施增绿扩绿工程,加大城镇公园、街头游园、湖池湿地、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市住建局、规划局、林业局负责)
54.放开县城和集镇户籍限制,有序放开中心城市落户限制。(市公安局牵头)
55.做好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年内转移8万人。(市人社局牵头)
56.把集约节约用地贯穿城镇化全过程。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建设、用地行为,优化城镇建设环境。(市国土局、规划局负责)
57.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市住建局、财政局、公产局负责)
(五)以汉江水质保护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58.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市发改委牵头)
59.建立汉江水质保护应急体系和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市南水北调办、环保局负责)
60.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汉江支流水质监测。提高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确保已建成的“两厂”正常运行,加强沿江河集镇和社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7%和85%以上。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限期整改,限期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按照完善市级、加强县级、探索镇级的要求,加强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倡导绿色生活,形成生态环保的生活观念、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环境保护综合体系。(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工信局、环保局、南水北调办负责)
61.加大汉江流域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水污染防治、天保和退耕还林等项目实施力度。(市水利局、林业局负责)
62.加快森林城市创建和山地森林化步伐,开展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示范镇和绿色家园创建活动。绿化造林5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0平方公里。(市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负责)
63.加强水电站生态环境监管,做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市水利局、环保局负责)
64.县为主体、镇村联动,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各县区政府负责)
65.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市环保局牵头)
66.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全面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节能。(市发改委牵头)
(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力
67.简政放权,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分批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68.实施扩权强镇试点,稳步推进镇村、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编委办牵头)
69.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市工商局牵头)
70.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抓好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市农业局、国土局负责)
71.县级以上部门全部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进一步提高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融资能力。(市财政局牵头)
72.争取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金融机构,组建4家农村商业银行,力争金融机构贷款增长25%以上。(市金融办牵头)
73.推进石泉省级城乡一体化试验示范县建设。(市发改委、石泉县政府负责)
74.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在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市科技局牵头)
75.深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创业就业、社会治理等重点改革,推进城市公交、环卫、供水、供电、供气、垃圾处理、排污费征收等公共服务管理改革。(市发改委牵头)
76.改革经济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优化指标体系。(市考核办牵头)
77.抓好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物流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商,围绕循环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次,紧盯行业领军企业开展招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80亿元。(市招商局牵头)
78.提高房地产、矿产开发准入门槛。(市住建局、国土局负责)
79.深化与中国农科院、中国药科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天津、北京石景山、江苏常州等对口协作。(市发改委、农业局、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招商局负责)
80.大力扶持培育进出口企业,提高经济外向度。(市商务局牵头)
(七)加大改善民生力度,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81.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激励全民创业,激发民间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就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城乡社会保障覆盖面和保障能力,增强托底政策的有效性,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市人社局牵头)
82.抓紧制定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入户实施办法、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教育、产业扶贫力度,抓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完成财政专项扶贫投入20亿元,实现9.45万人脱贫目标。(市扶贫局牵头)
83.推进城乡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五保供养和医疗、住房、教育、司法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救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牵头)
84.支持慈善、红十字事业发展,加强老龄服务,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加强市县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市民政局、计生局、残联、红十字会、老龄办负责)
85.扎实实施“双高双普”,巩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工程,鼓励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发展职业和特殊教育,实施学前教育、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巩固学前教育入园率和高中入学率,保障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支持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市教育局牵头)
86.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大病保障等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市卫生局牵头)
87.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市计生局牵头)
88.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和县区文化中心、重点镇文体中心、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支持文学艺术精品创作,推进振兴汉剧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和全民健身活动。(市文广局、体育局负责)
(八)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89.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社会化、法治化建设,完善信访源头化解、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体系。(市信访局、司法局负责)
90.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市司法局牵头)
91.认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促进少数民族聚集区发展。(市民宗局牵头)
92.以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为抓手,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加快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壮大专职巡防队伍和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加大“黄赌毒”打击力度,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群众安全感。(市公安局牵头)
9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做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市民政局、教育局、共青团、妇联会负责)
94.加强网络等新媒体的管理服务和应用,强化网吧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市文广局、公安局负责)
9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企业、校园、交通、消防等安全。(市安监局牵头)
96.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市食药监局)
97.加强应急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应急办牵头)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98.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整治“四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市级各部门负责)
99.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推进网上审批和联合审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在新闻媒体向群众公开承诺。强化督查问责。推进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监察局、法制办、编委办负责)
100.严格落实“约法三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资金管理,严控政府开支。(市财政局牵头)
101.强化行政效能监督和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惩治“事难办、效率低”的行为,净化政风行风,优化投资环境。(市监察局牵头)
102.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和制度防腐,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市监察局、审计局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狠抓落实,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夯实责任。本通知所列重点工作任务,只明确一个部门牵头的即为责任部门,明确两个以上部门负责的,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三)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对照分解任务,协调配合单位一起逐条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明确责任和落实措施。各相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县区对涉及自身的重点工作要主动承接、及早部署,与市级部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四)强化督查。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要强化督促检查,制定督办督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项目、重点任务要跟踪督查,随时通报。对重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研究,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对工作不力,达不到进度要求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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