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汉政办发〔20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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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汉中市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汉中市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标准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标准化对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具有重要意义。自2011年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以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标准化事业迅速发展,实现了诸多领域零的突破。截至目前,我市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5项、地方标准9项、企业产品标准23项,采用国际标准3项,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5家,为引领汉中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我市标准化工作仍存在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水平不高、实施效益不显著、标准创新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标准化意识薄弱、人才建设滞后、无标可依、有标不依情况依然存在,标准化作用仍未充分有效发挥。
为适应和引领增速回落、结构优化、动力转换新常态,必须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抓好标准化改革各项任务。
二、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大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强制性标准管理,保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的基本供给。
坚持国际接轨、符合市情。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
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既发挥好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市级各部门在有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规规章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合理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通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增量带动现行标准的存量改革。
(二)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运行模式,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16年年底,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到2018年年底,改变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稳妥推进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到2020年年底,力争新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项,新增地方标准6项,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30项,培育社会团体标准10项,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
三、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统筹改革地方标准
1.整合精简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对确有必要强制的,推动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建规局、农业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局等部门配合。2017年年底前完成)
2.优化完善推荐性地方标准。结合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加强生态涵养、农业、农村综合改革等推荐性地方标准制定。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明晰制定范围,推动地方标准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推荐性地方标准管理体制。(市质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年底前完成)
3.简化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按照要求优化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强备案管理,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建规局、农业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6年年底前完成)
4.建立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地方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地方标准文本。(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建规局、农业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局等部门配合。2016年年底前完成)
5.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大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力度,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6年年底前完成)
6.支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培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提升标委会覆盖率。培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筹建或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市质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年底前完成)
(二)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1.开展团体标准试点。以汉中市产业发展为导向,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强化自律管理,制定行业标准,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商务局、民政局、文旅局等部门配合。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加强团体标准管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有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产业发展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以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为突破口,积极开展科技、标准、产业同步行动,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商务局、民政局、文旅局等部门配合。2017年年底前完成)
(三)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1.强化企业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提高标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市质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年底前完成)
2.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并全面实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市质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年底前完成)
3.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市质监局负责。2020年年底前完成)
(四)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1.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的制修订,增强我市产业和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部门配合。2020年年底前完成)
2.创建汉中标准品牌。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研制水平,以标准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标准研究,支持和鼓励我市优势产业参与标准制修订,推动先进技术、专利转化为标准。(市质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年底前完成)
3.推动汉中制造“走出去”。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强国际标准文献服务工作,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提高汉中制造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加强对主要经济体技术性贸易壁垒变化趋势的研究,提高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水平,免费向社会发放WTO/TBT通报,为汉中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提供“通行证”。(市质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年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构,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日常工作由市质监局承担。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负总责,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按照标准化改革方案的时间进度,逐项抓好落实。属于试点要求的,要积极推进探索经验;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建立;属于项目实施的,要尽快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属于原则性要求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夯实发展基础。制定完善推进标准化工作激励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行标准化工程师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标准化从业人员报考;积极争取国家、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落户汉中;推动重要标准纳入汉中市科技奖项评选奖励范围;对采用国际标准或有重大影响标准的产品,参评国家、市、县区级奖项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质监局负责本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了解、情况汇总,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市政府将按照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改革目标要求,逐项督查并予以通报,并把相关标准化改革创新工作纳入对区县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范围,确保标准化改革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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