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846号)

省内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28号)精神,我省将组织开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高职国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除《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外,2014年起,高职国培项目新增申报条件如下:

1.国内培训。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可依托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领域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学本科院校,申报医学类等特殊专业培训项目。

2.企业顶岗。具备条件的企业、行业、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单独或联合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申报;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也可以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原则上联合企业不超过3家。

3.国(境)外培训。有独立外事权的高等院校、企业或全国性行业组织可申报。凡国(境)外培训项目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2013年12月25日前,高职国培项目申报机构按要求在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上完成申报工作。

2.省级审核。2014年1月10日前,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申报机构。2月25日前,修改后无异议的培训项目,由教育厅统一推荐上报教育部。

3.项目评审。3月1日前,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申报机构,修改后无异议的培训项目公示后,教育部发文公布。

项目申报、省级审核、项目评审等工作均依托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完成(平台网址:http://guopei.hvett.com.cn/index/login)。

三、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610041)

联系人:宋亚兰曾友州

联系电话:028-86110894、86142205;传真:028-86110894

电子信箱:gaojiaochu_[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28号)

四川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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