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塔城地区防震减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4年塔城地区防震减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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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4年塔城地区防震减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4〕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
《2014年塔城地区防震减灾工作安排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4月14日
2014年塔城地区防震减灾工作安排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先后10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努尔•白克力主席在2013年9月主持举行“新疆重大地震抗震救灾桌面推演”;自治区党委尔肯江•吐拉洪常委分别3次在乌鲁木齐、巴州、喀什主持召开防震减灾工作座谈会、推进会;自治区田文副主席2013年9月12日亲临沙湾县指导“全疆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2014年2月20日自治区召开全疆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后,2月28日地委委员会专题听取自治区防震减灾会议精神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强地区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县(市)、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和“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以最大限度降低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抓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力推进防震减灾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绝不能因为地震灾害是小概率事件而放松警惕,绝不能因为防震减灾短期效益而轻视忽视,更不能因为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要把张春贤书记提出的“在新疆,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立足于防大震,抗大灾”、“早准备比晚准备好,科学准备比盲目准备好”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当中,积极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增强震情意识,抓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地区地震部门要建立月会商、年会商制度,并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对地区地震形势进行研判,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要制定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和前兆变化,加强和落实“三网一员”工作,努力捕捉临震信息,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力争作出有减灾实效的预测预报。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在地震台网建设、震情跟踪工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县(市)要保证每个乡(镇)、每个社区都有一名兼职防震减灾助理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
三、抓好震害防御,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根据《自治区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要求,要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地震部门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在进行立项申请、项目选址和施工图审查时,应征求地震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切实将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确保建(构)筑物和工程设防安全。做好地震小区划工作,按照2012年地委第二十二次委员会议要求,2013—2014年各县(市)县城所在地及工业园区要全部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目前辽塔新区和沙湾县已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其他各县(市)要确保在2014年完成此项工作,地区地震局要积极协助并加强督促落实和督查。
四、突出实战演练,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各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抓紧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突出实战性和操作性,并明确和落实各项重点环节责任人,做到有备无患。要建立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各有关行业专业救援力量为骨干,具备基本抗震救灾知识的志愿者组成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地区消防支队、地震局、红十字会、团委等单位,要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现场应急队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和协同演练。各县(市)要加大专业救援队装备和训练经费投入力度,提高各种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并根据物资种类,视不同情况,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动态周转相结合和商业储备、专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部门储备、社会储备和家庭储备相结合的物资储备新机制,确保应急物资数量和质量。按照国家标准,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正规化建设,统筹安排应急避难场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制定应急避难工作流程,因地制宜完善配套设施,为群众应急避险提供安全保障。2014年上半年,要选择适当时间,在乌苏市举行一次大型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具体由地区应急办、地震局主办,乌苏市人民政府承办。
五、扩大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要按照“引导群众以平常心来看待地震,用常态化的准备来应对地震”的要求,因时因地制宜,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耳熟能详的语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家庭、进部队、进企业”活动。要把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开展公众广泛参与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公安消防、地震等部门要配合指导教育部门做好学校防灾避险演练。要加快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县(市)至少确定并建成1处示范工程。
六、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对接做好对口受援工作
要在现已建好的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大厅、科普教育基地大厅等基础上,2014年完成地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平台配套体系、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综合观测场建设。同时,地震部门要根据地区实际,建立健全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和管理,强化监督,保障对口支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技术与人才援疆的推动作用,全面提升地区防震减灾事业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服务社会水平。
七、健全机构队伍,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除乌苏市单设地震局、和布克赛尔县已确定2名工作人员外,其他各县(市)都要在挂牌的住建局确定2—3名防震减灾专职工作人员,确保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任务在县(市)的落实。2014年防震减灾工作已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各县(市)要切实做到防震减灾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加大投入,逐步形成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工作投入机制。地区地震局要加强对各县(市)防震减灾工作人员、“三网一员”及宏观观测员的业务培训。
八、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日常监管,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深入开展。要坚决做到地震应急预案没有不放过,防震减灾机构人员不落实不放过,救灾物资不落实不放过,震情跟踪监测不落实不放过,地震应急队伍不落实不放过,防震减灾宣传不到位不放过,真正做到“宁可有备无震、不可有震无备”。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行署将适时组织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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