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吐鲁番市PPP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吐政办〔2016〕1号
颁布日期:2016-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吐政办〔2016〕1号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吐鲁番市PPP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吐鲁番市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加快推进吐鲁番市PPP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吐鲁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通过与各区县对接,从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筛选出191个项目。目前,25个项目已列入自治区PPP项目库,77个项目已列入市PPP项目库。为便于项目的操作,经过向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集团、太平洋建设集团、北京碧水源集团、博天环境集团等社会资本方进行推介,将列入全市PPP项目库的77个项目分类打包成31个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文化、交通运输、物流、林业、水利、畜牧等领域,总投资3171397.16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开工建设9个PPP项目

(一)高昌区工业余热冷热联供暖民工程项目。项目投资68503万元,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600万元,委托咨询机构正在编制PPP实施方案、投融资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前期手续正在同步办理。

实施机构:高昌区住建局。

具体要求:将96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2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5月开工建设。

(二)鄯善县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项目。项目投资16800万元,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800万元,委托咨询机构正在编制PPP实施方案、投融资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前期手续正在同步办理。

实施机构:鄯善县国资委。

具体要求:将8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2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5月开工建设。

(三)托克逊县园区引水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项目投资53000万元,由托克逊县阿拉沟水库-伊拉湖工业园区-核心工业区引水工程、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2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国资委。

具体要求:将60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2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5月开工建设。

(四)鄯善县城市天然气管道及配气站建设项目。项目投资700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国资委。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2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3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4月开工建设。

(五)吐鲁番市供排水及污水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0334.47万元。

实施机构:高昌区住建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六)吐鲁番机场扩建及空港物流园项目。项目投资200000万元,由吐鲁番机场扩建和空港物流园2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市发改委。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七)托克逊县引水及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投资30000万元,由托克逊县第二水源地和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托克逊县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个项目打包组成,已分别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600万元、230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住建局。

具体要求:将119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八)高昌区旅游文化项目。项目投资576900万元,由火焰山景区和吐鲁番大剧院、玄奘纪念馆、坎儿井联合申报国家5A级景区、丝路文化民俗风情斗鸡城、新疆刚毅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吐鲁番旅游综合开发、新疆吐鲁番儿童水果主题乐园、吐鲁番市葡萄乐园接待中心自驾车营地建设、丝路·“唐城”“吐鲁番”8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高昌区旅游局(文旅集团)。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九)吐鲁番市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6600万元,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20万元。

实施机构:市民政局。

具体要求:将92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二、2016年下半年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开工建设9个PPP项目

(一)高昌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投资21571.39万元,由吐鲁番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高昌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2个项目打包组成,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2400万元。

实施机构:高昌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具体要求:将24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6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7月开工建设。

(二)托克逊县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项目投资50000万元,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750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国资委。

具体要求:将75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6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7月开工建设。

(三)高昌区大河沿镇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投资2536万元,由大河沿镇第二引水工程和大河沿镇小城镇建设2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高昌区大河沿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6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7月开工建设。

(四)高昌区七泉湖镇小城镇建设项目。项目投资8000万元。

实施机构:高昌区七泉湖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6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7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8月开工建设。

(五)高昌区新能源公交车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实施机构:高昌区公交公司。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6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7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8月开工建设。

(六)高昌区东、西避险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9512万元。

实施机构:高昌区国资委。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7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8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9月开工建设。

(七)市级旅游文化项目。项目投资1054000万元,由丝绸之路吐鲁番游客服务中心、汉唐古集和吐鲁番旅游综合开发、吐鲁番市智慧旅游、吐鲁番旅游咨询电商服务中心、吐鲁番奇石博览园和体育休闲中心(公园)、吐鲁番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吐鲁番市维吾尔医医院沙疗中心、托克逊县库尔加依(克尔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托克逊县红河谷村汽车营地公园、鄯善新疆巨龙-恐龙谷景区开发、鄯善县“沙漠看海”海市蜃楼自驾汽摩营地基础设施建设、鄯善沙漠低空飞行旅游基地、鄯善县沙漠越野旅游探险营地、鄯善县国际沙漠体育竞技场及训练基地、鄯善国际沙疗休闲健身康复中心、鄯善县吐峪沟3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9个项目打包组成。托克逊县库尔加依(克尔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分别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2500万元、1500万元。

实施机构:市旅游局。

具体要求:将40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8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9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10月开工建设。

(八)吐鲁番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投资27957.3万元,由国家新能源、自治区和谐生态城市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吐鲁番示范区)排水二期工程,国家新能源、自治区和谐生态城市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吐鲁番示范区)供水二期工程,吐鲁番示范区新能源地源热泵集中供暖制冷二期工程,吐鲁番示范区绿道建设4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吐鲁番示范区管委会。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8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9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10月开工建设。

(九)鄯善县科技孵化中心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60000万元,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00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国资委。

具体要求:将90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8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9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10月开工建设。

三、2016年完成前期工作,2017年开工建设13个PPP项目

(一)吐鲁番市水利工程项目。项目投资215541万元,由托克逊县乌斯通沟水库工程、高昌区黑沟水库工程、鄯善县三河流域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高昌区葡萄沟水库续建工程、高昌区煤窑沟水库-七泉湖镇联通工程、鄯善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及信息化建设工程、鄯善县柯柯亚二库枢纽工程、高昌区大河沿引水工程、鄯善县引水工程及火车站镇、七克台镇集水中心引水工程9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市水利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二)徽商生态循环畜牧产业园项目。项目投资36000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科技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三)国家石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350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质监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四)鄯善县基础设施及农村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项目投资91000万元,由鄯善县热电联产工业余热暖民工程、鄯善县农村环境(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工程2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鄯善县住建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五)托克逊县伊拉湖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8512万元。

实施机构:伊拉湖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六)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7900万元。

实施机构:阿乐惠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七)托克逊县库米什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662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库米什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八)鄯善县鲁克沁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3900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鲁克沁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九)鄯善县连木沁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1780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连木沁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十)鄯善县七克台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2509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七克台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十一)托克逊县克尔碱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560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4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十二)托克逊县城市公交智慧交通项目。项目投资600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交通运输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4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十三)吐鲁番市林业项目。项目投资84120万元,由G30国道生态经济型防护林、S202线吐鲁番至托克逊段公路绿化工程、梭梭接种大芸生产基地、艾丁湖流域沙产业基地4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市林业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4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县、市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把PPP项目建设作为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完成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按时上报进展情况。届时市PPP项目工作办公室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项目前期工作扎实的上报自治区PPP中心,争取政策奖励。

2.各区县、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冬季时间,认真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争取2016年上半年开工建设9个项目,投资1009137.47万元;下半年开工建设9个项目,投资1291576.69万元;准备的13个项目争取2017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投资870683万元。

3.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市PPP项目工作办公室将提供推荐咨询、政策指导,项目信息发布推介,邀请自治区PPP中心专家定期培训和需求培训等服务。

附件:吐鲁番市PPP项目分类打包汇总表

联系人:胡寅,任志宏

联系电话:18909954388,18709078902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吐鲁番市PPP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吐鲁番市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加快推进吐鲁番市PPP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吐鲁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通过与各区县对接,从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筛选出191个项目。目前,25个项目已列入自治区PPP项目库,77个项目已列入市PPP项目库。为便于项目的操作,经过向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集团、太平洋建设集团、北京碧水源集团、博天环境集团等社会资本方进行推介,将列入全市PPP项目库的77个项目分类打包成31个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文化、交通运输、物流、林业、水利、畜牧等领域,总投资3171397.16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开工建设9个PPP项目

(一)高昌区工业余热冷热联供暖民工程项目。项目投资68503万元,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600万元,委托咨询机构正在编制PPP实施方案、投融资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前期手续正在同步办理。

实施机构:高昌区住建局。

具体要求:将96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2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5月开工建设。

(二)鄯善县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项目。项目投资16800万元,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800万元,委托咨询机构正在编制PPP实施方案、投融资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前期手续正在同步办理。

实施机构:鄯善县国资委。

具体要求:将8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2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5月开工建设。

(三)托克逊县园区引水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项目投资53000万元,由托克逊县阿拉沟水库-伊拉湖工业园区-核心工业区引水工程、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2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国资委。

具体要求:将60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2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5月开工建设。

(四)鄯善县城市天然气管道及配气站建设项目。项目投资700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国资委。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2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3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4月开工建设。

(五)吐鲁番市供排水及污水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0334.47万元。

实施机构:高昌区住建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六)吐鲁番机场扩建及空港物流园项目。项目投资200000万元,由吐鲁番机场扩建和空港物流园2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市发改委。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七)托克逊县引水及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投资30000万元,由托克逊县第二水源地和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托克逊县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个项目打包组成,已分别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600万元、230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住建局。

具体要求:将119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八)高昌区旅游文化项目。项目投资576900万元,由火焰山景区和吐鲁番大剧院、玄奘纪念馆、坎儿井联合申报国家5A级景区、丝路文化民俗风情斗鸡城、新疆刚毅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吐鲁番旅游综合开发、新疆吐鲁番儿童水果主题乐园、吐鲁番市葡萄乐园接待中心自驾车营地建设、丝路·“唐城”“吐鲁番”8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高昌区旅游局(文旅集团)。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九)吐鲁番市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6600万元,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20万元。

实施机构:市民政局。

具体要求:将92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二、2016年下半年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开工建设9个PPP项目

(一)高昌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投资21571.39万元,由吐鲁番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高昌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2个项目打包组成,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2400万元。

实施机构:高昌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具体要求:将24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6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7月开工建设。

(二)托克逊县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项目投资50000万元,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750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国资委。

具体要求:将75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6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7月开工建设。

(三)高昌区大河沿镇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投资2536万元,由大河沿镇第二引水工程和大河沿镇小城镇建设2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高昌区大河沿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6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7月开工建设。

(四)高昌区七泉湖镇小城镇建设项目。项目投资8000万元。

实施机构:高昌区七泉湖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6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7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8月开工建设。

(五)高昌区新能源公交车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实施机构:高昌区公交公司。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6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7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8月开工建设。

(六)高昌区东、西避险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9512万元。

实施机构:高昌区国资委。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7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8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9月开工建设。

(七)市级旅游文化项目。项目投资1054000万元,由丝绸之路吐鲁番游客服务中心、汉唐古集和吐鲁番旅游综合开发、吐鲁番市智慧旅游、吐鲁番旅游咨询电商服务中心、吐鲁番奇石博览园和体育休闲中心(公园)、吐鲁番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吐鲁番市维吾尔医医院沙疗中心、托克逊县库尔加依(克尔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托克逊县红河谷村汽车营地公园、鄯善新疆巨龙-恐龙谷景区开发、鄯善县“沙漠看海”海市蜃楼自驾汽摩营地基础设施建设、鄯善沙漠低空飞行旅游基地、鄯善县沙漠越野旅游探险营地、鄯善县国际沙漠体育竞技场及训练基地、鄯善国际沙疗休闲健身康复中心、鄯善县吐峪沟3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9个项目打包组成。托克逊县库尔加依(克尔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分别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2500万元、1500万元。

实施机构:市旅游局。

具体要求:将40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8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9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10月开工建设。

(八)吐鲁番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投资27957.3万元,由国家新能源、自治区和谐生态城市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吐鲁番示范区)排水二期工程,国家新能源、自治区和谐生态城市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吐鲁番示范区)供水二期工程,吐鲁番示范区新能源地源热泵集中供暖制冷二期工程,吐鲁番示范区绿道建设4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吐鲁番示范区管委会。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8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9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10月开工建设。

(九)鄯善县科技孵化中心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60000万元,已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900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国资委。

具体要求:将9000万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作为政府资本金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操作;实施机构要于2016年8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9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10月开工建设。

三、2016年完成前期工作,2017年开工建设13个PPP项目

(一)吐鲁番市水利工程项目。项目投资215541万元,由托克逊县乌斯通沟水库工程、高昌区黑沟水库工程、鄯善县三河流域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高昌区葡萄沟水库续建工程、高昌区煤窑沟水库-七泉湖镇联通工程、鄯善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及信息化建设工程、鄯善县柯柯亚二库枢纽工程、高昌区大河沿引水工程、鄯善县引水工程及火车站镇、七克台镇集水中心引水工程9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市水利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二)徽商生态循环畜牧产业园项目。项目投资36000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科技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三)国家石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350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质监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四)鄯善县基础设施及农村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项目投资91000万元,由鄯善县热电联产工业余热暖民工程、鄯善县农村环境(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工程2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鄯善县住建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五)托克逊县伊拉湖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8512万元。

实施机构:伊拉湖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六)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7900万元。

实施机构:阿乐惠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七)托克逊县库米什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662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库米什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八)鄯善县鲁克沁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3900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鲁克沁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九)鄯善县连木沁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1780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连木沁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十)鄯善县七克台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25090万元。

实施机构:鄯善县七克台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3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4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5月开工建设。

(十一)托克逊县克尔碱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投资560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克尔碱镇人民政府。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4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十二)托克逊县城市公交智慧交通项目。项目投资6000万元。

实施机构:托克逊县交通运输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4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十三)吐鲁番市林业项目。项目投资84120万元,由G30国道生态经济型防护林、S202线吐鲁番至托克逊段公路绿化工程、梭梭接种大芸生产基地、艾丁湖流域沙产业基地4个项目打包组成。

实施机构:市林业局。

具体要求:实施机构要于2017年4月前完成项目前期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5月完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争取6月开工建设。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县、市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把PPP项目建设作为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完成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按时上报进展情况。届时市PPP项目工作办公室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项目前期工作扎实的上报自治区PPP中心,争取政策奖励。

2.各区县、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冬季时间,认真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争取2016年上半年开工建设9个项目,投资1009137.47万元;下半年开工建设9个项目,投资1291576.69万元;准备的13个项目争取2017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投资870683万元。

3.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市PPP项目工作办公室将提供推荐咨询、政策指导,项目信息发布推介,邀请自治区PPP中心专家定期培训和需求培训等服务。

附件:吐鲁番市PPP项目分类打包汇总表

联系人:胡寅,任志宏

联系电话:18909954388,1870907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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