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号:浙安监管办字〔2009〕8号
颁布日期:2009-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浙安监管办字〔2009〕8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我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向省局办公室报送了大量信息,为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少数地方也存在着片面追求信息数量、初审把关不严、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工作效能,也降低了政务信息工作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各地上报省局办公室的政务信息,请由各市局统一组织报送。自发文之日起,省局办公室不再接收市局以外单位直接报送的信息;同时,各市局不要将政务信息直接上报总局办公厅,国家总局也将不受理各市局报送的信息。

二、严把信息报送质量关。各市局要加强信息审核把关,避免重复报送。要减少报送基层一般性工作部署、会议等动态信息,重点报送基层安全生产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如机构建设、安全投入、重大事故隐患查处等)以及解决难点问题的有效措施、建议等信息。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报送质量。各市局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要指导信息报送人员如何判定信息使用价值和指导意义,进行合理筛选、分析、综合。同时各市局要加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力度,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重要信息向省局报送,防止信息倒流现象发生,便于省局领导决策。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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