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3〕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相关责任单位分别于2013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和2014年1月10日前,将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分季度进行督查通报。相关工作除已经明确的责任单位外,如涉及其他市级部门、单位和相关县区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工作完成情况由责任单位统一上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2013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的,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转中求好”总基调,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深入实施“八大专项行动”,着力优化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四个翻番”、打造“四个湖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及出口额均增长7%;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均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以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提高0.13个百分点;节能减排完成省下达任务。
一、在项目建设引进和平台优化提升上要有新突破
(一)狠抓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和投产达效。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131个,完成投资385亿元以上,其中产业转型升级项目79个,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确保工业投资增长16%以上,组织实施工业“双十双百计划”,实施和储备超10亿元项目各10个以上,实施超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各100个,完成投资18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确保服务业投资增长16%以上,继续实施服务业“双百”计划,推进重大项目100个以上,完成投资超过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着力引进“大好高”项目,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立足大招商、招大商,分别制定和实施三次产业和外资项目“大好高”标准,完善考核体系和推进机制,推动招商引资转向招大、引强、选优。(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府办)坚持外资、民资、央企、浙商齐头并进,着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和产业链补链、延链项目,力争实到外资10亿美元以上,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实到资金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委)
(三)努力提升产业平台集聚和承载功能。结合“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深入研究和切实优化生产力布局,重点对各类产业平台进行具体化的功能定位,强化集聚集约、特色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时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局部调整和相关规划修编完善,促进重大产业平台优化提升、扩容整合。(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实施重大产业平台提质提效工程,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区争先进位行动,探索建立市级特色产业工业园“优胜劣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经信委)加快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建设步伐,力争完成投资115亿元以上。全面推进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力争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管委会)
(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开工杭长高速公路北延、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推进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项目前期,加快318国道改建,完成长湖申线浙江段扩建,启动京杭运河湖州段改造。确保宁杭铁路建成通车,加快合湖杭、湖苏沪铁路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集中开工建设百亿重大水利项目,推进太嘉河、环湖河道整治、苕溪险工段应急加固三大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加快建设华能电厂“上大压小”项目。(责任单位:长兴县政府)建成1000千伏淮上线和浙北变电站,推进湖州电网50个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湖州电力局)
二、在产业优化升级和企业转型发展上要有新成效
(五)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工业强市建设规划,开展强县区、强乡镇、强园区创建活动,确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完善“3+3”特色产业培育机制,大力培育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特色纺织三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各县区主导产业特色化发展。抓好省级4个现代产业集群和7个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织里童装等重点特色块状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组织60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试点,实施50个“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扎实开展“四减两提高”专项行动,建立工业企业单位资源产出效益评价制度,力争工业技改投资占比达到60%,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10%以上。加大“腾笼换鸟”力度,推进节能技改和“零土地”技改,开展新一轮粘土砖窑淘汰工作,力争腾出用能空间12万吨标煤,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100亩。(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
(六)大力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发挥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五大行业带动作用,努力提高服务业占比和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推进特色旅游资源整合,加快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深化省级乡村旅游提升发展专项改革试点,组建湖州旅游发展集团,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加强文化与旅游融合互动,提升湖州文化发展集团运作水平,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推进中央商务商贸集聚区、新型专业市场集聚区建设,完善统筹城乡的现代流通网络、内外对接的品牌营销网络、安全有序的应急供应网络,提升商贸业发展层次。(责任单位:市贸粮局)加快现代物流园区建设,发展集装箱内河支线业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推进省级在岸服务外包试点,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信息服务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认真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抓好8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争取新增集聚示范区2个以上。实施服务业企业培育“双五”计划,培育服务业大企业50家,力争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七)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深化现代农业、现代林业两个国家级示范市建设,切实加大农业投入力度,突出发展“品质农业”,着力提高农业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机械化、产业化水平。抓好“米袋子”、“菜篮子”生产,有效保障市场供应。加快农业“两区”建设,推进五项农田水利标准化工程,新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万亩,基本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6个、主导产业示范区1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46个。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10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深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技推广联盟建设,建成省级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35个。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创新农作制度和种养模式,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发展林下经济,开展碳汇林业试点。(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八)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促进企业转型提升。完善政府质量奖制度,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实施“百展千位”行动计划,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100个以上,争取国际标准展位2000个以上。加强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出口品牌培育和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外贸企业转型提升。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协调联动,积极应对贸易风险。引导企业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重要能源和原材料进口。(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加大对明星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开放合作、兼并重组、股改上市、做大做强,力争新增营业收入“超五十亿”企业3家、境内外上市公司4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切实加大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小微企业上规模推进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提升。(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
三、在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上要有新推进
(九)提升中心城市品质。加快南太湖开发,开工建设“发现岛”乐园,确保奥特莱斯开业、游艇俱乐部建成,进一步展示滨湖建设新景象。(责任单位:太湖度假区管委会)推进龙溪港东岸改造,加快建设东吴国际、新浙北大厦等项目,启动建设太平洋广场,全面打造湖州“城市外滩”。(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完善城市整体布局形态,全面推进吴兴南太湖中央花园、南浔市民广场、开发区西南城市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各区块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吴兴区政府、南浔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加快构建环城高速、快速内环“双环主导”道路框架,狠抓城市内部交通微循环建设,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全力抓好“三改一拆”,依法推进旧住宅区、旧厂房和城中村改造,坚决拆除违章建筑。启动建设市民服务中心等一批民生项目,不断提升城市建设惠民利民水平。实施“亲水、近山、塑文”三大工程,推进长田漾水环境整治、梁希森林公园、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修缮等项目,彰显城市特色和魅力。加快城市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利用、公交与慢行系统等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加强南郊风景区环境整治和区域控制,细化完善规划设计,稳步推进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实施城市垃圾处置、防洪排涝等一批建设工程,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城市安全运行和科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
(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建成市级美丽乡村80个以上,抓好5条以上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向经营成果转变。强化中心村培育,高标准推进重点示范中心村建设。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彰显美丽乡村地域文化特色。(责任单位:市农办)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高质量完成2万亩拆旧复垦任务。(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五大基础项目,强化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启动东部水厂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全面实施“五年强村计划”,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欠发达村扶持工作。深化市校合作“新1381行动计划”,抓好教育、卫生等新领域合作项目的实施。(责任单位:市农办)
(十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各项工作,扩大县区、乡镇、村生态创建成果,加快建设美丽湖州。(责任单位:市生态办)综合运用能耗、环保、土地、税收等政策手段,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项目建设,全面实施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四大行业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扩大集中供热区域范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水泥行业脱硝、热电企业炉外脱硫等重点减排工程,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扎实推进“四边三化”行动,全面完成普通国省道公路、普速铁路沿线以及河边、山边环境“脏乱差”年度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市生态办)深入实施“三大清洁”行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深化矿山企业综合治理,推进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继续推进工业功能区环境整治,力争完成全部工业功能区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5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步伐,实施平原绿化、美丽山林示范工程,新建省以上重点公益林1.5万亩、防护林5.4万亩,建设一批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十二)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推进湖州开发区优化提升,加快火车站枢纽区块等重点区域配套设施建设,实施西南分区、康山分区以及黄芝山西拓区块调规扩容,努力拓展发展空间。(责任单位:湖州开发区管委会)推进太湖度假区扩容整合,强化功能招商,丰富旅游业态,全力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太湖度假区管委会)推动吴兴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合力打造市本级新的增长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吴兴区政府)支持南浔区拓平台、强工业、优古镇,切实增强发展活力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局、南浔区政府)全力争取政策资源,切实优化服务保障,推动德清科技兴县、长兴工业强县、安吉生态优县等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加快三县县城和乡镇建设,提高规划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四、在改革激发活力和创新驱动发展上要有新进展
(十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水平,多形式发展直接融资,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房改造建设和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开展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加强国有资产整合,增强国有经济活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不断深化农村改革,重点抓好省级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体制创新、八里店南片和南浔镇南片新农村建设改革试验、德清县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安吉县旅游综合改革等试点,推进农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权等抵押贷款扩面提质。(责任单位:市农办)积极争取生态水利、现代农业改革与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部级试点。(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实施中心镇五年发展规划和织里、新市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有条件的中心镇延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十四)提高开放合作水平。大力支持湖商创业创新,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探索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着力打破市场垄断、推进公平竞争。深化接沪融杭,强化区域合作,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一体化进程,推进与沪杭等地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提高产业梯度发展水平。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山海协作工作,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优势互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加强外资、外贸、外经、外包联动,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境外品牌、渠道并购以及资源开发、工程承包等。(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十五)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抓好科技创新试点示范,努力争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推进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着力建设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化产学研合作,与大院名校合作新建创新载体15家,发挥南太湖科创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的带动作用,抓好行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新认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培育各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00家,新增院士专家工作站4家和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0家、技术中心4家、研究院2家,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全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20项省级国内外科技合作项目、100项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400项省级新产品,加快德清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区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统筹人才培养和引进,着力优化人才使用环境,引进高层次人才1200名以上,其中“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40个左右,力争新入选一批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十六)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积极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奖励指标,力争新增各类用地指标2万亩。推进建设用地由计划管理向项目管理转变,设立市级统筹用地指标,进一步强化“大好高”项目用地保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确保批而未供土地较上年减少3000亩,现状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86%。(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新增社会融资规模32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改善信贷结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政银企合作,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加快建立能源高效配置和市场调节机制,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加强劳务合作基地和技工培养基地建设,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五、在民生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上要有新进步
(十七)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充分发挥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的导向作用,深化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质量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全面实施“无欠薪湖州”行动,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增加居民收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加快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走向人群全覆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整合,稳步提高养老等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补贴标准,完善低收入群体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责任单位:市农办、市民政局)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发展养老产业。实施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八)强化公共服务,办好社会事业。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继续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加快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加强高等教育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办好特殊教育,发展民办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推进公益性文化场馆建设,深化广电惠民工程,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便捷度。提升“文化走亲”特色品牌,实施全民读书等“幸福湖州”文化推进计划,进一步丰富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与供给。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积极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市、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卫生局)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启动吴兴人民医院建设、南浔人民医院迁建等一批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吴兴区政府、南浔区政府)推进联合国“第七周期项目”,推动人口社会政策完善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转型,促进幸福家庭建设。(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九)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平安湖州”建设,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组织实施社会管理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开展“智慧安居”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完善大信访、大调解格局,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健全源头治理、风险评估、滚动排查、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维稳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维稳办、市信访局)深化完善“警务广场”,创新发展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加快以视频监控、智能卡点为重点的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次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零增长。(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整治。(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质量技监局)推进城乡应急救援和110社会联动体系建设,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公安局)
六、在行政效能提高和发展环境改善上要有新局面
(二十)大力提升政府效能。认真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少说多干、真抓实干,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帮助基层、企业、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市府办)扎实开展以“两看两比、聚力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看作风改进、看有效服务,比创新实干、比发展实绩。(责任单位:市作风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压缩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开展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领域专项治理,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全面推行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代理制,大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和激励考评机制,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效能监察,严格行政问责,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监察局)
(二十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听证公示制度,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发挥政府咨询委、法律顾问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行政复议效能。(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法制办)加强普法宣传,弘扬法治文化,努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十二)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深入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探索开展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制度廉洁性评估,继续深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切实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和跟踪审计,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机关部门、基层站所、服务行业民主评议,加强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兴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之风,坚决反对奢侈挥霍、铺张浪费,积极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惠民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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