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牡政办发〔2007〕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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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6-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7〕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家乡、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的热情,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提升城市品位,打造现代化城市形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条件
“市树、市花"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地特产的树木或花卉,或者虽非本土原产,但适宜当地栽培,存活率高,是当地绿化美化的主要选择品种。
(二)适应性强,易繁殖,在本市或本地区广泛栽植多年且生长良好,深受广大市民喜爱。
(三)树木品种好,枝繁叶茂,树形有美感;花姿、花色美,花期较长,既可室内观赏,又可用作园林绿化。
(四)抗逆性强,对病虫害、寒冷、干旱、污染等有较强的抗御能力。
(五)栽植成本低,见效快,且能体现良好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有较深厚的文化内涵,与当地历史文脉有关联,有较深刻寓意,有较高知名度。
三、实施步骤
“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开展"市树、市花"百日宣传活动,组织和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评选的各项活动。
(二)专家推荐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根据"市树、市花"评选条件推荐出6-8个不同的品种,作为候选"市树、市花"在各类媒体上向社会推荐。
(三)市民评选阶段(7月中旬前):发放"市树、市花"选票,在市内各公园和各主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部队设立投票箱,组织广大市民通过定点投票或邮寄投票等方式选出自己喜欢的"市树、市花”。
(四)审议公布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市政府根据市民评选结果,在征求有关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选的"市树、市花”,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8月15日正式向全社会公布牡丹江市"市树、市花",同时对"市树、市花"标志的使用做出相应规定。
“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期间举办"我喜爱的‘市树、市花‘摄影书画比赛"及获奖作品展等活动。
四、责任分工
(一)市建设局:负责"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落实"市树、市花"评选活动中的宣传推介和投放选票等工作,举办"我喜爱的‘市树、市花‘摄影书画比赛"及获奖作品展等活动。
(三)市总工会:负责在各主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投放和回收选票,参与举办"我喜爱的‘市树、市花‘摄影书画比赛"及获奖作品展等活动。
(四)团市委:负责在市内主要院校投放和回收选票,组织广大师生踊跃参加"市树、市花"评选活动。
(五)市文化局:负责动员、组织相关协会、团体积极参加"市树、市花"评选的各项宣传推介活动。
(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组织摄影、书协、画协等相关协会参加"我喜爱的‘市树、市花‘摄影书画比赛"等活动。
(七)市邮政局:负责对市民邮寄选票提供便利和优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树、市花"评选工作。同时成立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组委会专家组,负责"市树”、“市花"评选活动中的理论指导、技术指导和候选品种的推荐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平稳、有序地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市树、市花"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对"市树、市花"评选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要开辟评选活动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设立热线电话,鼓励广大市民通过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形式参与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办检查。市"市树、市花"评选组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评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办检查,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评选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各项评选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确保及时向全市展示和公布"市树、市花”。
附件: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组委会名单
附件
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组委会名单
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任:康志文副市长
副主任:贾岩建设局局长
成员:王凤菊市文化局局长
刘仁军市广电局局长
王金生市总工会主席
朱晓华团市委书记
方殿君市邮政局局长
郭本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宝才牡新闻传媒集团董事长
刘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牡丹江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处,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肖成奇(市园林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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