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1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淮安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淮政发〔2006〕1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苏政发〔2006〕67号),结合淮安实际,现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气象事业作为科技型、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地处北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地区,天气、气候变化复杂,人口稠密、河湖水域广阔、水陆交通繁忙,干旱、大风、雷电、暴雨(雪)、大雾、连阴雨等气象灾害频繁,影响工农业生产,威胁城乡公共安全和经济发展。同时,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气候资源丰富,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大的经济、环保与生态价值。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既是防灾减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初步建立了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体系,为防灾减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是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未形成,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还不能完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我市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大力提升气象工作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乡安全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淮安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市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气候资源评估利用服务体系与技术保障体系,气象现代化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等处于全省市级先进行列。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

三、积极推进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针对我市气象监测的薄弱环节,大力加强包括环境气象观测在内的气候观测系统、天气雷达、风廓线仪、卫星遥感系统、雷电定位及大气电场监测网、自动气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洪泽湖等水域水网及丘陵地区等森林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网和城市中小尺度加密观测系统以及设备运行保障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基于大气层不同层面观测相结合,固定和移动并举的全天候立体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要大力推进气象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建成联通全市各地、各部门气象信息高速传输网络,加快气象信息海量存储、分发共享系统和高性能计算机分中心建设,提高气象信息的存储、加工和共享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综合应用多种探测资料和预报预测技术,不断提高气象预报预测水平,重点提高中短期、短时预报和短期气候预测的准确率。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做好影响我市的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加强雷电、大风预警业务系统及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开展精细化研究,努力实现定点定时定量的精确预报。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淮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建立组织协调顺畅、部门分工明确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重点强化对暴雨(雪)、干旱、大风、冰雹、洪涝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调查、鉴定和影响评估的能力建设,增强对河湖大风、农林业病虫害、城市积涝、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有毒有害气体及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卫生、环保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建立健全公共气象现代化服务体系。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构建现代化气象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业务系统,加快气象为农服务综合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气象信息资源和有利气候条件,科学调整种植结构,为发展高效、外向、生态农业服务,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河湖水域气象服务工作。气象部门要会同海事、渔业等部门,加快建立专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系统,为洪泽湖等河湖区水上生产作业和运输安全保障提供实时气象服务。三是加强城市和交通气象服务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与交通、公安、市政、环保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高速公路低能见度、积雪、结冰、暴雨、大风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四是强化雷电防护和监测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雷电监测和预报技术的研究,严格按照规定由资质单位设计、安装防雷装置,依法执行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制度,履行防雷设计图纸审核和竣工验收的法定程序。五是提高气象服务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支持气象部门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手段,丰富服务产品,完善气象预报预警发布与传播渠道。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要在遵守气象信息统一发布制度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以气象警报、手机短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气象信息服务的公众覆盖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五)加强气候资源利用评估体系建设。重视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研究。一是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重点是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增强调节空中云水资源能力,提高防范强对流灾害性天气能力,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人工消雹作业。二是积极开发气候资源。组建全市太阳辐射、风力强度监测网,为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勘察、选址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组织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避免因城市气候资源遭受破坏而导致局部地区气象环境恶化,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四、努力加强气象工作的法制、机制和体制建设

(一)提高气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做好气象信息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雷电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与保护等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监督,加大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力度,依法管理和规范气象事业发展。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增强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提高公众遵守气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健全气象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各县(区)要将地方气象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气象事业发展。要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与地方经济同步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运行的投入力度。按照属地原则和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三)加强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建设。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推进气象科技进步。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攻关,重点加强灾害预警及防御应急服务等关键技术的应用与研究。建立多渠道的气象科技投入机制,合理安排重大气象重要气象研究和新技术推广经费。

(四)完善气象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激励研究型业务人才成长的相关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气象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地人才培养计划,给予经费支持。

五、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气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气象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气象事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气象资源。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依法管理我市涉及气象领域的各项活动,加大对气象基础设施保护和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建立气象事业发展的联合协调机制和气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平台,积极提供并共享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共同努力,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市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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