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

市新闻办公室关于《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按计划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2006年6月至2007年

1月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地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79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柳办[2004]77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柳办[2004]7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此新闻发布计划。

一、新闻发布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广西,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在全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

新闻发布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通气会和提供新闻稿的形式定期和不定期进行。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及日程安排(见附表)

四、其他事项

(一)新闻发布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强,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要根据上述日程安排,积极主动地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制定每次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方案。

(二)柳州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计划做好新闻发布的材料准备工作。新闻发布材料提前7天书面报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批。

(三)新闻发布地点设在柳州市新闻发布中心(图书馆三楼)。由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作好会场的布置工作。

(四)各新闻单位特别是市属主要新闻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的要求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重要版面、时段及时刊播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充分利用新闻传媒的传播力量,进一步扩大新闻发布活动的影响。

(五)每年11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将本部门、本单位需要在下一年度以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新闻内容报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审定。

附件: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柳州市新闻发布会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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