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3-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宛政〔2004〕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犤2004犦4号),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将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深刻领会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本次普查是在调整和合并基本单位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建筑业普查后进行的第一次全新的、更大规模的、综合性的普查,是各级政府对经济工作的一次重大战略部署。通过普查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对研究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比以往的普查,这次普查比较特殊。普查涉及领域广,需调查除农业以外的所有国民经济行业活动;调查范围全,据初步测算,我市将对全市2.97万个法人单位及其附属的1.29万个产业活动单位和28万多个个体工商户,逐一进行普查登记;信息容量大,普查将二、三产业的所有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按单位标识、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主要生产活动以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及科技活动等内容设置指标体系;关联性强,既是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基础,又是考核评价经济发展成果、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修正历史数据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这次普查涉及众多的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配合,任何环节上的缺损和断档都会严重影响普查工作的质量;第三产业情况复杂,加之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因素影响,调查对象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个体户,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普查涉及的企业资本、利润、成本、财务收支等敏感资料,不如实申报的情况将客观存在;普查员必须了解和掌握20多种调查表包含的指标口径、含义、填表方法等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选调范围相对狭窄,培训难度明显加大;目前各县市区的设备、网络环境和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与普查采取的县、市、省、国家四级处理,各级直接汇总上报数据处理方式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数据处理任务繁重。鉴于以上特殊情况,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搞好这次普查工作。
二、准确把握经济普查的核心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南阳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工业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二)普查的时间和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普查的进度安排:2004年12月底前为普查的准备工作阶段;2005年1—5月为普查登记阶段;2005年1—9月为数据处理和数据上报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为数据发布、资料出版和开发应用、普查工作总结和评比表彰阶段。
三、扎实做好普查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
2004年是经济普查工作准备年。主要工作是: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人员和办公条件,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方案,进行普查试点,培训工作人员,组织清查摸底,数据处理准备等。
(一)普查的“四落实”工作
一是组建普查机构。各县市区要抓紧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将组建情况报市普查办公室,组建工作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同时,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两级在4月20日前建立起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是落实普查经费。调整、合并后开展的经济普查,其工作量和艰巨性远超过以往任何一次大型普查,所需经费明显加大。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发犤2003犦29号、豫政犤2004犦4号文件精神要求,依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犤2003犦74号文件)中“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要求,把普查各个阶段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特别是今年的经费,必须按时拨付。财政相对困难的县市区,要通过压缩开支、调整支出结构等办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普查所必须的资金需要,确保普查工作正常开展,决不允许出现因经费不足而影响普查工作正常的开展。
三是落实办公条件。经济普查的办公条件,除常规的办公场所、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日常工具外,还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要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如普查专用网站、电子邮箱等要尽快建立,实现经济普查的网络化和电子化,确保国家、省、市、县普查信息的畅通。二是落实数据处理工作条件。市县级普查办公室,要配备数量、性能与普查任务相适应的计算及辅助设备,完善网络体系和数据处理环境,确保数据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是落实普查人员。普查人员包括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级普查办公室,要抽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办公室工作;并根据进度安排,及时选调符合条件的普查员。
(二)普查员的选调培训工作
各地要根据工作量和技术要求,精心选调并开展培训工作。选调普查员时,要重点从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职业高中生中选拔;培训时,力求受训人员达到正确理解、全面把握、熟练操作的程度。培训工作按照下管一级的办法进行,有条件的可向下延伸。此项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三)普查前的清查摸底工作清查摸底是普查登记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对辖区内的全部单位逐一进行清查、核实,消重补漏;对个体经营单位的基本资料进行登记,形成本次普查的点名册和个体经营单位基础资料。清查摸底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四)普查前的试点调查工作为了进一步完善普查方案,市普查办将采取多种调研形式,进一步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尤其是基层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意见,选择有代表性的县乡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普查实施办法。此项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五)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及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济普查各个阶段都要坚持以普查质量为中心;要强化普查组织领导、普查标准、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集中和统一;要根据现有部门、系统职能进行合理分工,把普查内容与系统、部门分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明确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加强统一领导
经济普查必须由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督促检查等环节上,充分体现政府行为。
为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检局负责协调。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以及其他具有单位审批权的部门,负责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审批或登记的单位资料。市卫生局、教育局、交通局、通信管理部门协助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本系统的普查工作;铁路、邮政、金融、保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的条件普查任务,并相应接受市、县(区)普查机构的指导,在向上级部门报送普查资料的同时,按照规定向当地普查机构提供有关普查资料;对租借军队、武警营区的社会单位的普查,请军队、武警给予支持;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承担系统普查任务的部门、大中型企业、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普查范围内的法人单位、有填报任务的产业活动单位要选派人员作为普查员,负责本单位普查表的填写、审核和上报。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社区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坚持依法普查
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三)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经济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本次经济普查质量控制的最终目标是,“搞准搞实主要经济指标,确保普查登记一次成功”,普查结果在总量和结构上要与本地经济发展的状况相吻合,要与历史数据相衔接,要一次性通过国家、省组织的事后数据质量抽查验收。
为保障经济普查各个阶段工作质量,市政府决定建立督察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对在经济普查中工作主动、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工作拖拉、进展缓慢、出现失误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并追究责任到人。
附件:南阳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朱长青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姚国政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富华市统计局局长
柳玉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时乘风市计委副主任傅新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孙专才市财政局副局长陈长龙市统计局副局长朱明义市编办副主任曾凡春市民政局副局长杜荣峙市工商局副局长廖玉安市建委副主任苏增起市经贸委副主任董建亚南阳军分区后勤部长赵振江南阳海关副关长杜杰斌市公安局副局长屈传华市卫生局副局长李元章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甲山市广电局副局长李德奎市国税局副局长张卫平市地税局副局长赵玉发市邮政局副局长马本殿市文化局副局长韩敬民市科技局副局长王辉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张保顺市旅游局副局长朱艳红市交通局助理调研员付文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书记刘书忠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任全保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分行副行长马书良市商贸服务中心副主任李书安市物资流通中心助理调研员苗巨川联通公司南阳分公司总经理单国林通信公司南阳分公司财务总监贾大春移动公司南阳分公司副总经理杨金聚铁通公司南阳分公司副书记王秀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陈长龙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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