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8-10-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决定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2005年7月8日在维也纳通过的《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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