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1988年3月12日)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88-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1988年3月12日)

(1988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肖永真为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二、任命郑恒顺、唐国忠、肖凤云(女)、李俊雯(女)、孙奎元、秦GG、胡久远王茂琛、董清泽(女)、刘振寰、孔淑华(女)、师惠芳(女)、邓紫芳(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任命张凤阁(女)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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