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地质公园导游培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国家旅游局文号:国土资厅函〔2010〕1268号
颁布日期:2010-1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地质公园导游培训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0〕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旅游局(委员会):

为了加强国家地质公园建设,贯彻落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质公园的建立宗旨,有效保护地质遗迹资源,普及地学科普知识,促进地质公园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通过提高地质公园导游地学背景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促进地学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游赏水平和旅游景区科学品味,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旅游局决定联合开展中国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导游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

本次地质公园导游培训由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共同主办。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具体承办。

二、培训目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对于国家地质公园导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技能、专业科普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要求,由地质大学地学专业教师和旅游专家对地质公园导游人员进行以地学基础知识为主的专业培训,以期进一步提高地质公园导游的地质专业基础科普知识、讲解技巧及综合素质。

三、培训对象:

中国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的导游从业人员及地质公园管理人员。2011年培训,每个世界地质公园选派2名学员,国家地质公园和取得国家地质公园资格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派1-2名学员。

四、培训内容:

导游服务技能与公关礼仪;导游执业规范;地质公园旅游地学背景分析及模拟现场导游;地质公园导游地学科普知识;特别区域保护体系及地质公园概况;地质公园开发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地质公园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地质博物馆实训;地质公园实地考察及实践。

五、培训时间:

2011年计划开办3期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两周。

第一期时间初步定于2011年1月4日至17日。

第二期、第三期初步定于4月、6月,具体时间待定。

六、培训地点: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每期实地考察点1-2个,具体地点待定。

七、培训成果:参加全部培训课程且考核合格者,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发国家地质公园导游培训结业证书。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和旅游局通知辖区内的有关地质公园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派,并填写《地质公园导游培训报名表》(附件)。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一、三期)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二期)。

具体培训时间和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地质公园导游培训报名表》

联系人: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环境保护处袁小虹

电话:(010)66558302传真:(010)6655816

Email:xhyuan@mail.mlr.gov.cn

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司规划资源处窦群

电话:(010)65201504传真:(010)65201500

Email:qdou@cnta.gov.cn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叶洪波

电话:(027)6299199968830051传真:(027)68830623

Email:yehongbo888@126.com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鲍英杰

电话:(010)82382569传真:(010)82382100

Email:gtobyj@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地质公园导游培训报名表》.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012/P0201012213927387352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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