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山东省临沂市大气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5]1486号
颁布日期:2015-09-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环办函[2015]1486号

关于解除山东省临沂市大气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我部《关于对山东省临沂市大气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2015〕24号)要求,你厅督促临沂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整治,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目前,山东省临沂市大气污染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对山东省临沂市大气污染问题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厅督促临沂市人民政府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要求,针对相关企业违规项目的不同情况,尽快进行分类处理,分别予以淘汰、规范、完善,并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限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二、结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2014〕56号),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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