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环境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5]1115号
颁布日期:2015-07-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环境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

为推动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新闻发布水平,增强发言人与媒体沟通交流和舆论引导的能力,根据2015年度宣教工作安排,我部决定与国务院新闻办联合举办全国环境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7月16日—18日(7月15日报到)。

(二)地点:全国宣传干部学院(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口头村,电话:010-69632828)。

二、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新闻及主要业务的负责人各1名(副厅级以上)。

(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宣教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1名。

三、培训课程

(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学员自理。

(二)请各地尽快确定参训人员,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2015年7月10日前传真至指定号码。

(三)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汪震宇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石一辰张楠

电话:(010)66503517、66556054

手机:15120091651、13901099968

传真:(010)66503520

(二)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袁露芳

电话:(010)55624077

手机:15001297189

附件:1.培训课程

2.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7月7日

附件1.

培训课程

时间

内容

讲授人

7月15日

(星期三)

全天

报到

7月16日

(星期四)

9:00—9:30

开班仪式

国务院新闻办、

环境保护部负责同志

9:30—11:30

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与策划

国务院新闻办

新闻局负责同志

14:30—17:00

新媒体与环境信息传播

新媒体课题专家

7月17日

(星期五)

9:00—11:30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环境新闻发布工作

资深传媒专家

14:30—17:00

舆情收集、分析、研判与回应技巧

新华社或人民日报有关负责人

7月18日

(星期六)

9:00—12:00

学员论坛

1、如何做好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工作

2、如何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开展网上舆论引导

地方环保厅(局)负责同志、网络大V

14:30—17:00

模拟新闻发布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有关负责同志

17:00—17:30

结业式

国务院新闻办、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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