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亳政办〔2009〕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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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1-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亳政办〔2009〕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皖统〔2009〕9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二、清查时间和主要内容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亳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制定全市清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R&D资源清查工作,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本地区R&D资源清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经费。根据皖统〔2009〕92号文件精神,此次清查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及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各县、区政府要把所需负担的清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清查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亳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亳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袁方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任树威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振清市统计局局长
孙绍光市发改委主任
余林市经委主任
成员:赵华民市科技局副局长
杜爱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金嘉岳市财政局副局长
戴爱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常建国市农委副主任
孔祥永市建委副主任
程龙海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仲成市统计局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赵德建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玉林市林业局副局长
马红艳市文广局副局长
杜运志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利华市体育局副局长
赵威市旅游局副局长
刘勇人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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