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巢湖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巢湖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巢政办〔2013〕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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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巢湖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巢湖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2013年5月29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巢湖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合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2013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巢湖市地质灾害概况
巢湖市地处江淮丘陵南部,地形复杂多变,水域面积广阔,降水充足,地质、水文条件复杂,自然因素和人为作用引发地质的灾害时有发生,且类型多样,其中以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害严重,主要分布于山区、巢湖沿岸和交通道路沿线。经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共确定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
二、巢湖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和重点防范期
依据我市地质环境背景、地质灾害分布规律、隐患点稳定状态和气象部门对2013年度汛期降水趋势的预测,强降雨和连续降雨是引发突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人类工程建设活动是引发突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区域为沿山和河湖、干渠岸坡。缓变性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区域涉及全市。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重点。
按照合肥市地质灾害防治要求,我市重点防范期为5月-9月。
三、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各乡镇、街道要在已初步建立的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群测群防网络分为四级,分别为:灾害点监测网(四级网)、村(社区)级监测网(三级网)、乡镇(街道)级监测网(二级网)和市级监测网(一级网)。
(一)灾害点监测网(群测群防四级网)
1、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
2、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相对位移监测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
3、灾害点的监测由受威胁人(单位)负责。
(二)村(社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
1、负责组织、监督该村(社区)地域内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监测、预警。
2、负责该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群众在临灾时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人员抢险救灾。
3、村(社区)级监测网由村(居委会)主任负责。
(三)乡镇、街道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
1、负责对三、四级网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该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3、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群众在临灾时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4、乡镇、街道级监测网由分管领导负责。
(四)市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
1、负责对群测群防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群测群防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
2、负责全市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3、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有关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管理矿山及重要设施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4、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5、市级监测网由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组建,由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治的副局长负责。
四、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一)对于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河湖、干渠堤岸、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所在地政府和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三)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由矿山企业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已关闭矿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所在地政府安排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五、加强汛期防灾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
(一)防灾工作检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在汛前对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情况、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在汛期内进行抽查,另外还应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上报市政府。
(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汛期期间,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市国土资源局接到险情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处理对策措施。
(三)汛期值班。汛期(5月1日-9月30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应急值班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时期,各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全天有人值班,分管领导24小时岗位带班。值班时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到报告迅速,处置及时。
六、安排防治资金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与预警体系建设和抢险救灾、地质灾害治理等防治工作。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由各级人民政府承担费用。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直接危及公路、交通运输、水务、市政设施、学校、宗教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新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巢湖市2013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措施
序
号
所属乡镇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灾害类型
可能威胁
对象
防治措施
防治责任单位
备注
1
夏阁镇
S208省道小佛岭崩塌
崩塌
行人、
车辆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
夏阁镇人民政府
合肥公路管理局巢湖分局
2
凤凰山街道
凤凰山街道滑坡
滑坡
村民、
房屋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搬迁避让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3
槐林镇
槐林镇大魏村巢湖崩岸
崩岸
行人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
槐林镇人民政府
4
散兵镇
散兵镇大岭村白云庵泥石流
泥石流
行人、村民、学生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
散兵镇人民政府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5
苏湾镇
苏湾镇包坊村崩塌
崩塌
村民、
房屋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搬迁避让
苏湾镇人民政府
6
坝镇
坝镇泉水村沿山嘴不稳定斜坡
不稳定斜坡
行人、
村民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
坝镇人民政府
7
银屏镇
S208省道小岭拐崩塌
崩塌
行人、
车辆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
银屏镇人民政府
合肥公路管理局巢湖分局
8
银屏镇
银屏镇钓鱼村钓鱼街道不稳定斜坡
不稳定斜坡
村民、
房屋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
银屏镇人民政府
9
银屏镇
银屏镇锥山村撞子石路不稳定斜坡
不稳定斜坡
行人、
车辆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
银屏镇人民政府
10
银屏镇
银屏镇白牡山村大千寺槽坊滑坡
滑坡
村民、
房屋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搬迁避让
银屏镇人民政府
11
半汤街道
半汤街道大力寺不稳定斜坡
不稳定斜坡
寺庙、僧侣(居士)
汛期监测,群测群防,工程治理
半汤街道办事处
巢湖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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