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争先创优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安徽省巢湖市委办公室文号:巢政办明电[2015]2号
颁布日期:2015-0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争先创优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岁末年初,上级各项考核工作已陆续进行。为充分体现我市工作实绩,现就做好争先创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争先创优工作,紧抓在手,亲自带领相关人员,逐项落实迎检准备,尽力做到无遗漏、无关错、无失误。

二要主动对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到上级业务部门,主动汇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寻求指导支持,并在正式考核前,切实做好补缺补差和整改落实工作。

三要全力支持。在争先创优工作中,需要市本级负责同志到合肥到省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将给予全力支持。

四要落实备案。各单位要将涉及的上级考核事项,尤其与该考核有关的省、合肥市的综合排名和表彰奖励等文件资料,于1月9日前,报市目标效能办备案。

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各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遵义市少数民族地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