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筹备参加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筹备参加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筹备参加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由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开封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豫商联合会主办的第五届豫商大会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以下简称大联展)将于2010年8月27日—30日在开封市举办。为切实做好我市的参会筹备工作,根据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组委会《关于印发第五届豫商大会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大联展〔20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筹备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参与本次大联展活动,突出信阳市农产品特色,充分展示信阳农产品的形象和实力,促进特色产品流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大联展各项筹备工作,市政府成立第五届豫商大会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信阳市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张继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张占科(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张华宽(市供销社主任)
张建平(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君生(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阳之(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张华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阳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参展内容和任务
(一)参展范围
(1)农副土产类:林产品、水产品、菌类产品、果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禽蛋类产品等;
(2)糖酒食品类:白酒、啤酒、葡萄酒、饮料、水果(奶)糖、饼干、月饼、速冻食品、膨化食品、罐头、炒货、蜂产品、茶叶、食用油等;
(3)工艺品类:鲜花、盆景、艺术品、陶瓷器、珠宝玉器、字画、青铜器等。
(二)展示展销形式
采取现场展示展销及签订购销合同、开展招商引资等相结合。
(三)展位分配
每县区分配标准展位两个,展位面积3×3平方米,由参展单位自行布展。
四、参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8月25日进场布展,8月27—30日展示,8月30日下午撤展。
地点:开封市金明池广场(郑开大道与金明大道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五、参会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参加开封大联展筹备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做好筹备工作。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力求任务明确、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要围绕本地产品特色,切实落实展示和交易、洽谈和签约、招商引资等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对布展和重要活动安排,各县区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筹委会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联系人:黄剑波联系电话:0376—633186913623760127
肖道华0376—633186913937609577
二Ο一Ο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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