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哈政办综〔2015〕29号
颁布日期:2015-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调查摸底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日

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以滩涂、湿地、码头为重点,对沿江4区河道滩涂内湿地、码头、鱼池、耕地、林地、草原、砂场等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调查范围

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南岸自道里区新农堤运粮河口至道外区巨源堤蜚克图河入江口,北岸自松北区万宝堤与肇东交界至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重点调查范围:上游自绕城高速公路四方台大桥,下游至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

三、具体内容

(一)河道滩涂内湿地、码头、鱼池、耕地、林地、草原、砂场的行政隶属情况、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审批部门等;

(二)河道滩涂内土地的权属关系,包括国有、集体;

(三)河道滩涂内资源利用情况,包括农业、交通、水利、旅游开发等利用滩涂资源状况。

四、工作方式

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按照“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原则,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哈西办、哈尔滨海事局等部门相互配合进行。沿江道里、道外、松北、呼兰4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调查主体和整治实施主体。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张万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亚伦、市水务局局长马振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黄明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主任由黄明兼任,副主任由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晗和市水政监察局局长景才担任,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哈西办、哈尔滨海事局和道里、道外、松北、呼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通过此次调查,全面摸清松花江城区段河道滩涂保护范围内乱建、乱挖、乱采、乱种等情况,并结合土地二调成果和卫星照片,对调查摸底事项逐一进行详细登记,以图、表、册及文字方式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下步整改意见。

(二)从9月2日起,各区每10个工作日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9月25日前,各区将调查报告及调查表(纸质、电子版同时报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郭卿学,电话:87653499、1890366363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9月3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各区将调查报告汇总后报市政府。

(三)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区调查工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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