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中俄(佳木斯)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执委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3中俄(佳木斯)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执委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3〕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中俄(佳木斯)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执委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

2013中俄(佳木斯)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执委会工作方案

2013中俄(佳木斯)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俄机电商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俄罗斯联邦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政府、俄罗斯联邦犹太自治州政府、俄罗斯联邦阿穆尔州政府主办,由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农机总公司、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承办。展会执委会设在市政府。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展会概况

(一)展会名称:2013中俄(佳木斯)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以下简称2013佳木斯农机展)。

(二)举办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18日。

(三)举办地点: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

(四)展会规模:展会总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室外展场面积8万平方米,室内展场面积2万平方米。

(五)主要活动。

1.国内外新闻发布会。

2.开幕式(农机展开幕式暨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启动仪式)。

3.中俄农机发展论坛

4.签约仪式

5.农机产品推介

6.经贸对接洽谈

7.农机产品展示

8.金秋俄罗斯油画展

二、工作职责

设立2013佳木斯农机展执委会,负责展会的筹备和承办工作,组织和指导展会日常事务。执委会下设办公室、场地管理和布展组、招商和经贸洽谈组、文化宣传组、接待组、交通和安全环境建设组、论坛活动组。市商务局作为展会牵头单位,负责执委会日常事务。

(一)办公室由市商务局(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团市委组成。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工作情况;向上级争取办展优惠政策;对组委会所定事项的协调指导与督办落实;展会期间市委、市政府领导活动日程安排;筹备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展会领导讲话、各类文件和方案的起草、印制;情况综合统计,提供新闻发言报道内容;与协办单位的衔接;办会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及与财税、金融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开幕式;组织翻译人员为展会提供服务;招募培训志愿者。

(二)场地管理和布展组由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佳木斯电业局、市工商局、市政府督查室,各区政府组成。负责:按展会要求,提供场馆、场地、配套公用设施及服务,提供必要的招展、筹备工作条件;展区的总体策划、设计及安排;农机展销期间(从布展、展销到撤展)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参展展品的运输与贮存工作;场区的卫生、美化、净化和亮化;展会期间占道经营商家的清理和转移工作。

(三)招商和经贸洽谈组由市经济合作促进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农委、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外侨办、佳木斯海关、佳木斯检验检疫局、市农机办,各县(市)区政府、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组成。负责:展会招商招展及相关邀请函及招商手册的编印与发放;产品推介及项目推介、对接洽谈以及签约活动的组织;业务洽谈、交易成果的综合统计;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农机企业等部门邀请省农垦系统、省森工系统、国内外参展商、经销商、采购商以及农机用户参会参展。

(四)论坛活动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工信委、市农机办,各县(市)区政府、佳木斯天润农机具博览中心组成。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邀请参会领导、嘉宾、代表,落实演讲人员;策划、筹备、组织好论坛各项活动。

(五)文化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文广新局、市外侨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委外宣办、市商务局、佳木斯日报社、佳木斯电视台,各县(市)区政府组成。负责:制定《农机展销洽谈会宣传报道方案》、《社会宣传报道方案》,拟定宣传口号,制作彩旗及各类宣传册;按展会各项活动进程,及时组织协调本市各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搞好社会宣传,在主要街道、机场、车站、各出城口、广场、餐厅、宾客驻地宣传造势,大力营造展会氛围,对宣传的内容与形式做好监督管理;按组委会要求落实外宣媒体及宣传任务;参会新闻单位的接待及组织报道工作;在中国•佳木斯政府公众信息网常年开辟“中俄(佳木斯)农机展销洽谈会”宣传网页,发布展会信息;邀请俄罗斯媒体参加展会;组织文艺专场演出。

(六)接待组由市接待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外侨办、市口岸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组成。负责:对组委会邀请客人住宿宾馆的确定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招待酒会的组织工作,负责来宾的交通安排;组建陪同团,安排陪同工作;各接待单位及旅游景点的检查认定和完善工作,组织重要来宾参观我市主要景点;组织国内农机企业赴俄罗斯考察对接工作。

(七)交通和安全环境建设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单位)、市委维稳办、市政府应急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信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组成。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及大型活动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领导、宾客驻地及所有展会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确保来佳领导、宾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持好社会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保证展会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展会期间的信访接待,防止各种因素的干扰;展会期间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展会期间公交线路延伸,安排通往展场免费车辆。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执委会办公室策划并制定总体方案;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商请并落实协办单位;成立相关组织机构,确定人员名单,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须及时上报筹备组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制定本组或本部门工作方案,落实展会工作经费预算;编印参展手册、会刊、邀请函等展会资料;召开农机展动员会,安排部署筹备工作。

(二)招商工作。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照“突出实效、提高质量”的原则,定行业、定任务,实现邀请参会参展境外客商500人,农机整机、配件企业300家参展的目标。

1.境外客商邀请。市外侨办、市商务局重点邀请各国驻华使馆、联合国粮农组织、上合组织、俄罗斯远东州区政府参会;同江市、富锦市、桦川县重点邀请俄罗斯农机经销商及农机用户;其他县区政府重点邀请日本、韩国农机企业参展参会。

2.境内客商邀请。执委会办公室负责邀请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领导;市农委、市科技局负责邀请国家农机科研机构领导;各有关单位负责邀请对口部委、厅局领导。

3.参展企业邀请。市农委、市农机办、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负责邀请国内农机企业及经销商;市商务局负责邀请国外农机企业;市工信委负责邀请佳木斯市农机生产企业。

(三)布展工作。室外展场设佳木斯农机展区、境外农机产品展区、国内农机产品展区、工程机械展区4个展区。室内展场设汽车展区、佳木斯农业成果展区、旅游产品展区3个展区。

佳木斯市农机展区由市工信委负责,各县(市)区、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协助,组织我市农机生产企业用特装形式展示我市农机科研成果及生产实力;境外产品展区由市商务局负责,组织俄罗斯、韩国、日本及其他国家农机生产企业参展;国内农机产品展区及工程机械展区由市农机办、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负责,展示国内农机新品种;室内汽车展区由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负责;佳木斯农业成果展区由市农委负责,展示我市近年来农业发展成果,重点是农业科技、绿色产品、种子新品种、温室新技术等内容;旅游产品展区由市旅游局负责,重点推荐我市境内外旅游线路及旅游产品,现场展示佳木斯特色美食。各参展单位要按照执委会统一安排做好布展撤展工作。

(四)活动筹备工作。开幕式由执委会办公室和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共同负责;招待酒会由市接待办负责;签约仪式、论坛活动由市商务局负责;产品推介会由市农委负责;国内农机企业对接洽谈会由市农委牵头、市工信委配合;中外企业对接会由市商务局负责;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五)接待工作。接待工作继续实行陪同团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大型活动所需车辆由市接待办统一安排。

(六)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商务、文化部门制定会前、会中、会后的宣传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邀请主流媒体对本届农机展进行采访和形式多样的深度报道;在国家级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根据农机、农资产品特点,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省、市各种媒体开辟专栏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办好农机展会刊和网站宣传工作,为参展客商和企业提供网上服务,打造长效型展会宣传推介平台;在展会期间广泛进行路街广告宣传和社会宣传,为展会营造氛围。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负责对农村、企业及展区内的宣传,利用天农网进行网络宣传;市商务局负责城区气氛渲染及展区部分载体的宣传。

(七)安全、交通、卫生与服务工作。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与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负责展会期间安全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和展场秩序管理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交车线路延伸及免费接送车辆的落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展会期间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展会期间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急救工作。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宾馆餐饮卫生工作。团市委牵头,组织农机展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培训使用机制,提高志愿者素质和服务水平。

(八)参会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组织农民、农机合作组织参加展会,为参会农民提供免费交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办好农机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展会总体方案的安排,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扎实推进,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各筹备组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独立开展工作,牵头单位要抓紧时间组织本组各成员单位调配人员、研究措施、核定预算,按照任务分工,形成本组筹备工作方案上报农机展执委会办公室审定。执委会办公室要建立与各部门的联络机制,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联络和衔接。各单位对执委会分配的工作任务要全力以赴,不得推诿拖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本届农机展各项工作的督办检查。

(二)尽早启动招商和宣传工作。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招商招展工作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境内外客商参会参展的邀请和项目洽谈签约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俄罗斯远东州区、日、韩政府及参会客商的邀请要于8月中旬完成。对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国外使领馆、国际组织、周边地区政府及农垦系统、国内排名前三十的农机企业的邀请要于8月底完成。宣传工作要与招商活动相呼应,做到务实推进。要尽快确定宣传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展。农机展网站要及时更新展会信息,在天农网设立专栏,开通与相关网站的链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要利用邮政、电信等载体开展对农民的宣传,利用赶集、走访等形式深入村屯进行宣传。

(三)要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各项活动的策划和筹备既要遵循注重实效、节俭办会的原则,又要突出主题,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创新。开幕式、文艺演出等活动要大气恢弘、隆重热烈;签约仪式要做好项目的预对接,多上对外项目和合作项目;推介和洽谈要按企业需求组织好听众和洽谈对象,提高推介的实际效果和洽谈对接的成功率。

(四)要做好城市综合环境整治和社会服务保障工作。要集中抓好道路交通、社会治安、旅游服务、食品卫生安全、酒店升级管理、环境治理等工作,突出佳木斯区域中心城市形象和生态城市魅力,营造城市品牌,为展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切实保障。

(五)佳木斯天润国际农机具博览中心作为主要承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招商、布展、宣传、组织活动等重要任务。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主动与政府各有关部门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2013中俄(佳木斯)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任务分解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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