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佳木斯市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部署,为推进市直及有关单位开展网上办公和公文无纸化传输,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原则

佳木斯市公文传输系统建设必须按照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标准、稳妥推进的原则,以需求为主导,安全为前提,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保证系统的安全性、规范性、开放性和实用性。

二、目标任务

以佳木斯市电子政务外网为基础,建立以市电子政务平台为枢纽,联接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市直属各单位、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各县(市)区、驻佳中省直单位和市直企事业单位,安全可靠、稳定高效的电子公文传输平台和讯息交互平台,取代传统纸质公文传输模式,实现全市非涉密公文的无纸化传输,丰富讯息交互方式,为提高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效率提供保障。

三、运行环境和相关标准

(一)运行环境。全市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在佳木斯市电子政务外网上运行,网络建设工作由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负责,网络设备全市统一技术标准,实现无缝连接,用户终端使用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书生电子公文系统和黑龙江海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办公自动化系统。

(二)文件板式标准。全市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采用纸制公文排版格式标准,排版软件统一使用word格式,在微软公司的WindowsXP操作系统上运行。

(三)电子印章制发与管理。各县(市)区、市直属各部门和驻佳中省直单位的电子印章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制发,电子印章的管理按照《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设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年底前,完成网络设计和OA软件研发,联接部分市直单位和驻佳中省直单位,对接入单位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实现接入单位与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无纸化传输试运行。

第二阶段:2012年年底前,实现市直各部门、驻佳中省直单位、各县(市)区全部接入市级电子政务平台,同时,完成各县(市)区向乡(镇)、社区延伸工作,实现市、县(市)区、乡(镇)社区三级网络互通。

第三阶段:2013年,重点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内部网上办公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全市党政机关政务外网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基本实现网上办公和无纸化传输。

五、有关要求及费用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保证资金投入,做好与网络运营商(联通公司)的对接工作,并组织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各类电子政务相关培训。

(二)加强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法规和制度,切实保障网络和办公应用系统安全。

(三)市直属单位接入电子政务外网费用、网络通信费用和电子公文传输软件(北京书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及加密卡)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支付;各县(市)区和其他单位建设及通信费用自行解决。

附件:接入电子政务外网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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