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市“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十堰市“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湖北省十堰市委办公室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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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十堰市“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十堰市“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十堰市“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今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将正式调水。调水迫在眉睫,水质关乎成败。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上下紧急动员起来,团结一心,凝心聚力,众志成城,打一场“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战。现制订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顺利调水目标,按照“落实资金、落实要求、落实责任、落实查处、落实管理”和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搞好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以加快推进丹江口库区“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生态家园建设为重点,集中8、9、10三个月时间,全力推进实施五河治理攻坚、项目建设推进、城乡环境洁净、生态家园建设、生态修复治理、农贸市场整治、深化清水行动和调水氛围营造八大行动,奋力攻坚19项任务,打一场“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战,确保一库清水如期顺利北送。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百日攻坚战总体部署:全民动员,全市域推进,实施八大行动,完成19项任务。
(一)五河治理攻坚行动
责任领导:张维国市委副书记、市长
沈学强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
1.加快推进五条不达标河流的治理。强力推进神定河、泗河、犟河、剑河、官山河等五条不达标河流的治理,按照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要求,9月底前实现“五河不黑不臭,水质明显改善”(其中主河道水质不低于四类,支流水质不低于三类,官山河水质不低于三类)目标。
责任单位: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市、郧县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水利局
(二)项目建设推进行动
责任领导:沈学强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市发改委
2.加快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按照省政府7月29日十堰现场办公会提出的目标要求,9月30日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重点控制单元项目全部完成,一般控制单元项目完成70%,总投资额完成70%;2012年、2013年下达投资计划的52个污水处理、22个垃圾处理项目,全部建成投运;2014年下达投资计划的29个污水处理项目和16个垃圾处理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全部开工,并完成工程量的70%;41个入河排污口整治、26个库周隔离带项目及6个有主尾矿库治理项目全部完工;18个水土保持项目完成14个。8月底前,已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完成委托运营招商;在建拟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确保完成建设运营一体化招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
(三)城乡环境洁净行动
责任领导:龙良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加强城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力度,规范城市秩序。落实清扫保洁制度,提高机械清扫率,城区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6:30—22:30),机械清扫率不低于26%,确保城区所有区域清扫保洁及时、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垃圾清运,所有垃圾密闭规范收集、贮存、运输,日产日清,无垃圾滞留、积压、二次污染及暴露垃圾现象;开展城市秩序整治,坚决遏制出店、占道经营,沿街为市,全面拆除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彻底清理“牛皮癣”,确保主次干道的规范有序,背街小巷变化明显。各街办社区要督促产权单位、沿街门店落实三包员,加强门前卫生、秩序、市容市貌管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茅箭区、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社区
4.集中开展城区垃圾处理场问题整改。10月31日前完成西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升级主体工程,年底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8月底前,按照垃圾封场标准、规范,拿出刘家沟垃圾填埋场封场方案,10月31日前完成刘家沟垃圾填埋场封场任务。东风华新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在10月31日前启动安置房建设,项目进场开工,并有明显形象进度。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郧县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十堰北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开展库周城乡环境整治。对丹江口库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城镇、村庄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道路、河沟清洁美化。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丹江口市、郧县、茅箭区、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四)生态家园建设行动
责任领导:郭俊苹市委副书记
张歌莺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农办
6.加快推进生态家园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对列入国家生态家园建设项目的112个村,每村安排整合涉农项目资金100万元,加快“六大工程”建设步伐,突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十乱”整治、植树绿化重点,集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10月31日前,重点完成北京对口协作50个示范村生态家园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农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
妇联
7.加快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对列入市政府10件实事的25个生态乡镇、300个生态村在10月31日前,完成80%的创建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开展库区网箱清理。8月底前全面彻底核查基础数据并张榜公布,10月底前完成全面清除坝区和库区二级以上保护区的网箱养鱼。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丹江口市、郧县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南水北调办
(五)生态修复治理行动
责任领导:张歌莺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市政园林局
9.开展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全面开展十堰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城市主干道、新修道路沿线及工业园区范围内的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8月底前完成现存裸露山体(含去年以来已纳入治理范围但治理效果不达标以及尚未完成治理的裸露山体)调查摸底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编制治理方案。9月—10月,全面开展客土喷播等生态修复治理,10月31日前完成80%的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开展毁林开荒种菜专项治理。对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区、工业园区可视范围内的山地,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山地,所有非法耕种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恢复植被,实现应绿尽绿。8月中旬前完成城区开山种菜情况调查摸底,8月底前全面完成种菜清理和整地挖窝工作。9月—10月,全面开展植树种草等复绿工作,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开展全市植绿补绿活动。抢抓9、10月份秋季植树绿化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市政园林部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开展一次全民参与的补绿植绿活动,对沿街绿化带、公园绿地、单位庭院、居民小区、河道沿线全面实施绿化美化,确保无绿化断带、缺株死株、黄土裸露等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农贸市场整治行动
责任领导:郭俊苹市委副书记
张慧莉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集中3个月时间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出店占道经营、停车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彻底改变农贸市场及周边脏乱差现象。市场内部及产权门店由市场开办主体负责,市场周边环境由属地政府负责,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停车秩序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基础设施按照市区权属分别由市住建委和辖区政府负责。10月底前,全市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达到创卫攻坚时期的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交管局,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茅箭区、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
13.五堰花鸟市场及朝阳路果品批发市场搬迁。制订并完善城区五堰花鸟市场及朝阳路果品批发市场搬迁方案,组建工作专班,8月底前完成规划,9月底前完成设施建设,10月底前完成两个市场的整体搬迁工作,有效化解城区部分重点区域脏乱差现象。
牵头单位:茅箭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
(七)深化清水行动
责任领导:龙良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学华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14.深入开展“清水行动”。巩固前四轮“清水行动”成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有效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环境安全。突出国家、省、市督查发现环境问题的整改,10月31日前,下达《整改通知》的环境问题80%以上整改到位,挂牌督办的企业全部完成整改实现摘牌。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
15.落实60个工业点源治理任务。加快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中60个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对未开工的治理工程加快建设进度,对已关停项目完善关停手续,确保10月31日前在运行工业点源项目全部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所有60个项目全部销号。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16.开展库底清理,保障调水安全。按照库底清理质量要求,开展“回头看”活动,察看库底消杀是否有空白点,察看该拆除的建(构)筑物是否全部拆除,察看170米水位线下是否有新增环境风险点需要处理,库底清理“回头看”活动8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移民局
责任单位: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张湾区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南水北调办,市卫生计生委
(八)调水氛围营造行动
责任领导:吴世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发平市政府副市长、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17.加大外宣工作力度,树立十堰良好形象。8月20日前组织中记协、中央媒体和受水城市省级媒体到十堰集中采访;调水前夕组织在北京、武汉召开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十堰生态建设和水质情况新闻发布会;协调北京、天津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到十堰开展采访活动;通水日邀请受水区媒体来十堰集中采访。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十堰人民的奉献精神、担当精神,树立十堰的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播电视台,秦楚网,丹江口市、郧县、张湾区、茅箭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18.加大内宣工作力度,营造“迎调水”良好氛围。以“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为主题,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设立专栏、专题、专版,及时宣传在百日攻坚战行动中的先进典型,曝光攻坚战中的不作为行为和不良现象。在城市电视、户外LED显示屏、公交站廊以及社区的宣传阵地等各类平面媒体上,播放各类“保水质,迎调水”相关的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十堰日报社,十堰广播电视台,秦楚网,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茅箭区、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丹江口市政府
19.组织系列活动,营造“保水质,迎调水”浓厚氛围。8月上旬组织北京知名书画家、音乐家、摄影家、作家、戏曲家等来我市采风;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环保公益宣传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市民从我做起养成文明习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展示十堰的良好形象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十堰广播电视台,丹江口市政府,市文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步骤
百日攻坚战从7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发动部署阶段(7月25日—8月10日)。制订工作方案,分解攻坚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层层召开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启动攻坚行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8月11日—10月15日)。按照八大行动19项任务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攻坚,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时间节点和形象进度推进落实。
(三)总结考核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市“五创办”组织专班对各项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全面总结成功经验,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并按照抓当前、谋长远、建机制原则,巩固百日攻坚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总结通报百日攻坚成果。
四、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十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五城联创”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保水质、迎调水”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认真履行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办,抓好工作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行动实行市领导挂帅,市“五创办”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推进实施,责任包保连带,以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市级责任领导每周要听取一次行动进度汇报,每半月要深入项目和工作现场研究督办一次工作。八大行动牵头单位和19项任务牵头单位要抽调1名班子成员,落实1名科级干部,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2—3人,每项任务成立1个工作专班,专职负责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
3.广泛发动群众。“保水质,迎调水”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工作要求高,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把百日攻坚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城乡环境整治重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百日攻坚活动,在全市迅速掀起以“保水质、迎调水、清洁家园”为主题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库周村落、单位庭院、居民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和陈年垃圾,以干净整洁的形象和面貌保一库清水北送。
4.强化工作督办。百日攻坚期间,实行“周报告、旬督办、半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周报告由八大行动牵头单位汇总后报市“五创办”,旬督办由八大行动牵头单位负责督查,市“五创办”每半月通报一次,并在媒体上公布。八大行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各项任务责任单位也要加强各项任务的督办,确保项目按进度推进。
5.严格纪律要求。为有效保障百日攻坚行动的顺利推进,市委成立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钟芝清为组长的督查组,并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五创办”抽调干部成立督查专班,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采取现场督办、黄牌警告、诫勉谈话等组织纪律措施,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督查问责,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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