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泸汉台集装箱快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泸汉台集装箱快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泸汉台集装箱快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新港管委会拟订的《泸汉台集装箱快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9日
泸汉台集装箱快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武汉新港管委会
根据201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开通“武汉至台湾的近洋班轮”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外贸企业和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决定培养泸州—武汉—台湾集装箱快班航线(以下简称“泸汉台快班”)。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武汉新港时所作的“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内河航运作用,发展江海联运,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适度扶持、形成品牌”的工作思路,打造近洋航班服务品牌,提升武汉核心港和枢纽港地位,形成我国中西部地区对台湾地区水运物流大通道,促进汉台贸易发展,优化武汉投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培育公共、高效、可持续发展的航运物流服务平台,深度开发运输市场,细分运输产品,打造武汉第一条准国际水运航班。
(二)通过特殊的制度安排,提升服务品质、提高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将武汉至台湾的水运运输时间从240小时(10天)缩短至128小时以内(5天加8小时),将台湾至武汉的水运运输时间由288小时(12天)缩短至208小时(8天加16小时)。
三、运输组织
(一)运输模式
以四川泸州港、武汉阳逻港、上海外高桥港、台湾基隆港四个港口为运输节点,通过调整班期、改造挂港港序和明确时间窗口,在泸州—武汉、武汉—上海、上海—台湾3个航段实行接力式运输,形成泸州—武汉—台湾的快航服务品牌。
(二)班期安排
“泸汉台快班”拟于2013年9月底正式开通,在2年(2013年10月—2015年9月)的航线培育期内,实行周双班服务,具体班期安排如下:
1.周双班武汉—基隆(出口)运输组织
每周四13:00从武汉阳逻港发班,周日09:00抵达上海外高桥港,航行68小时;周一08:00从上海外高桥港发班,周二19:00抵达台湾基隆港,航行35小时;武汉阳逻港至台湾基隆港全程运行时间为128小时。
每周日21:00从武汉阳逻港发班,周三17:00抵达上海外高桥港,航行68小时;周四18:00从上海外高桥港发班,周六05:00抵达台湾基隆港,航行35小时;武汉阳逻港至台湾基隆港全程运行时间为128小时。
2.周双班基隆—武汉(进口)运输组织
每周五12:00从台湾基隆港发班,周日22:00抵达上海外高桥港,航行58小时;周一24:00从上海外高桥港发班,周日04:00抵达武汉阳逻港,航行124小时;台湾基隆港至武汉阳逻港全程运行时间为208小时。
每周日16:00从台湾基隆港发班,周三02:00抵达上海外高桥港,航行58小时;周四04:00从上海外高桥港发班,周二08:00抵达武汉阳逻港,航行124小时;台湾基隆港至武汉阳逻港全程运行时间为208小时。
四、工作措施
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监管,打造航线品牌,确保航运服务质量与效率。
(一)加强运输管理
1.实行班轮化运输。与上海外高桥港海轮班期有效衔接,科学排定武汉阳逻港始发班期,优选航线经营人和装卸服务港口,形成稳定服务的班轮化运输模式。
2.执行点对点直航。安装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对“泸汉台快班”武汉至上海航段船舶运营进行监管,确保货轮中途不停靠装载货物;通过明确上海外高桥港和台湾基隆港解系缆时间对上海至台湾基隆航段船舶运营进行监管,实现武汉—上海、上海—台湾基隆2个航段的点对点直航。
(二)落实扶持政策
1.对泸州至武汉段航线快班给予政策扶持。协调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给予在长江三峡船闸优先过闸便利;协商长江海事局给予长江荆州段枯水季节优先通行便利;协调武汉海关给予“四优先”(即优先接单、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优先制作出口关封)的通关便利;武汉阳逻港给予“三优先”(即优先装卸、优先靠泊、优先计划)、“四专用”(即专用码头、专用通道、专区堆存、专班服务)服务。
2.航次补贴。对每航次128小时内从武汉到达台湾、68小时内从武汉到达上海、出口台湾箱量达到50标准箱以上(含50标准箱)的航线航班,每航次补贴5万元;对每航次208小时内从台湾到达武汉、124小时内从上海到达武汉、装载有台湾进口货柜的航线航班,每航次补贴5万元。
3.箱量补贴。对符合航次补贴标准的武汉、台湾间的进出口集装箱,按照实际箱量每标准箱补贴300元。
(三)严格监督管理
1.明确监管内容。出口航班主要监管武汉—上海航行时间和武汉—上海—台湾运行时间;进口航班主要监管上海—武汉航行时间和台湾—上海—武汉运行时间。
箱量监管主要为武汉阳逻港、台湾基隆港间的外贸进出口箱量。
2.强化结果运用。每季度对航班的准班率、货柜中转率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航线经营人季度航班准班率指标应当达到80%以上、货柜中转率指标达到90%以上,否则该季度不予以补贴。对季度航班准班率低于75%的航线经营人进行通报警告。连续受到2次通报警告的企业,取消其航线经营人资格。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泸汉台快班”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泸汉台快班”的各项服务工作。
武汉新港管委会负责“泸汉台快班”的统筹协调工作;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泸汉台快班”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督促本地港口企业加强生产调度,提高作业效率;做好“泸汉台快班”的宣传推介工作;会同武汉海关对“泸汉台快班”航线经营人运输进出口箱量进行初审;会同市财政局对航线经营人运输进出口箱量补贴进行监管;协调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对发往上海外高桥港的集装箱船舶优先靠泊、优先装卸,减少货物在港口积压现象;协调“泸汉台快班”船舶在长江三峡船闸、长江荆州段枯水期优先通行许可;协调武汉阳逻港粮食水果进口口岸申报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协调长江海事局,对“泸汉台快班”班轮营运进行监管,会同市财政局对航线经营人给予航次专项补贴资金进行监管。
市财政局负责“泸汉台快班”航线经营人航次补贴、航线经营人运输进出口箱量补贴的审核和拨付工作。
市台办负责对接、协调国台办、省台办做好武汉阳逻港粮食水果进口口岸申报工作;配合武汉新港管委会做好“泸汉台快班”的宣传推介工作;联络推动台湾港口航运与海关商检部门,为“泸汉台快班”在台靠泊、通关、商检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武汉海关负责采取便捷高效的通关措施,营造良好的口岸服务环境;会同武汉新港管委会对“泸汉台快班”航线经营人运输进出口箱量进行核定。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采取便捷高效的通关措施,营造良好的口岸服务环境;做好武汉阳逻港粮食水果进口口岸申报工作。
长江海事局负责落实“泸汉台快班”船舶在长江荆州段枯水期优先通行许可;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对“泸汉台快班”班轮营运进行监管。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负责武汉阳逻港粮食水果进口口岸申报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为“泸汉台快班”提供优质高效的港口服务;配合武汉海关、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好报关、检验检疫等工作。
正文:GGL2013145.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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