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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四政办发〔2013〕7号
颁布日期:2013-02-1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拟制工作的计划性,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促进和保障政府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现将《201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原则,合理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二、对列入制发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要组织专人进行起草,并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起草工作完成后,将送审报告、制文依据、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附电子文本)、征求意见情况等材料,一并送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对文件中规定的事项有意见分歧的,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沟通和协调,尽可能形成共识。

三、报送项目列入计划目录后,责任单位要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组织专门力量,抓紧时间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送审等工作。凡未列入拟制计划项目目录的,市政府法制办原则上不予受理或审核。无特殊情况起草单位不得自行直接向市政府报送文件草案。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计划项目的,应与政府办协商,起草部门应当报请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按照报送程序,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

201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

一、本年度拟提交市政府审议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完成部分)

序号

文件名称(暂名)

起草单位

1

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市法制办

2

四平市行政执法实施细则

市法制办

3

四平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4

四平市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实施方案

市住建局

5

四平市物业招投标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6

四平市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无籍房屋登记问题的实施细则

市住建局

7

四平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8

四平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修改)

市住建局

9

四平市城区道路挖掘管理规定

市规划局

10

四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修改)

市民政局

11

四平市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办法

(修改)

市民政局

12

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修改)

市水利局

13

四平市治理美国白蛾疫情管理办法

市林业局

14

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市林业局

15

四平市社会综合治税信息采集办法

市地税局

16

四平市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市地税局

17

四平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市食安办

18

四平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局

19

四平市农村产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市工商局

20

四平市知名商标认定办法(修改)

市工商局

21

四平市城区居民养犬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22

四平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市金融办

二、本年度拟调研论证后拟提交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部分)

1

四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市住建局

2

四平市危房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3

四平市停车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4

四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改)

市住建局

5

四平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修改)

市住建局

6

四平市商业售货亭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7

四平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8

四平市城乡规划实施细则

市规划局

9

四平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市食安办

10

四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细则

市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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