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如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9〕36号
颁布日期:2009-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调整如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通政发〔2009〕36号

如东县人民政府:

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通市如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26号)。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撤销如东县大豫镇和兵房镇,以原两镇所辖区域设立新的大豫镇,镇政府驻大豫镇东凌村。行政区划调整后,大豫镇行政区域面积195.47平方公里,人口10.67万人,辖4个居委会,17个村委会。

二、区划调整后,如东县辖14个镇,分别是:掘港镇、洋口镇、苴镇、丰利镇、长沙镇、?茶镇、马塘镇、曹埠镇、岔河镇、新店镇、双甸镇、河口镇、袁庄镇、大豫镇。镇平均面积为133.71平方公里,平均人口为7.57万人。

三、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县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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