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
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为深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日常工作情况、载体建设情况、新闻联络基础工作情况以及监督保障情况等5方面内容。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见附件2和附件3。
三、考核步骤
(一)成立工作机构。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专门考核机构,具体负责考核的指导、推进工作,并分成若干小组,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开展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分组办法另行规定。
(二)组织集中考核。通过听取汇报、网上检查、查阅台帐、实地观摩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对照考核表,实行量化考核。
(三)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的基本情况进行总结,测算出考核对象具体分值,确定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等次,并下发通报。
(四)运用考核结果。考核最终得分同时作为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分依据之一,并从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中,评比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集体10名(其中县市区4名、市直部门6名)和先进个人20名,由市政府办、人社局给予表彰。
四、其他要求
凡是2012年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明显偏少,与自身承担的职能不匹配的,以及没有或者基本没有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的,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附件:1.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doc
2.2012年度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市直部门).doc
3.2012年度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县市区).doc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