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扬州市商务内贸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扬府办发〔2010〕32号
颁布日期:2010-03-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扬州市商务内贸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扬州市商务内贸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2010年扬州市商务内贸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

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商业中心城市,通过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推动全市商务内贸快速发展和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园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包括流通、服务等行业管理职能内的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基础设施、金融、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烟草等行业的项目。考核采取记分制,考核计分=目标考核记分+加分-扣减分,总加分不得超过50分。

1、目标考核计分(100分)

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指标的基本分12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1分,增减分不超过基本分50%。

⑵完成2010年度“10大典型”创建任务的基本分10分,完成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不记分。

⑶完成万村千乡农家店新增目标任务并验收合格的基本分10分,每增减1个增减1分,增减分不超过基本分50%。

⑷新增市级以上品牌的基本分为6分,每增加1个增加1分,加分不得超过基本分的50%。

⑸完成5000万以上商务内贸投资项目任务的基本分12分,每增加1个增加1分,每减少一个,按目标任务数相应比例减分,增减分不超过50%。

⑹完成生猪手工屠宰场(点)关闭任务为12分。关闭数每增加1个增加2分,加分不超过基本分50%,未全面完成的不记分。

⑺完成家电下乡销售额的基本分12分,销售额每增减10%增减1分,增减分不得超过50%。

⑻完成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的基本分12分,销售额每增减10%增减1分,增减分不得超过50%。

⑼新增商务部市场监测系统样本企业的基本分8分,每增减1个样本企业增减1分,增减分不超过50%。

⑽完成重点批发市场监测企业数,按期报送重点批发市场信息的基本分为6分,每增减1个亿元以上批发市场并按期报送市场信息的增减0.5分,增减分不得超过50%。

以上如有缺项的,按该项基本分70%记分。

2、加分

⑴当年新增1个年成交额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80亿以上的市场分别加记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

⑵当年新增1个年销售额1亿元、3亿元、5亿元、7亿元、1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商场、超市)分别加记0.5分、1分、1.5分、2分、2.5分。

⑶当年新增1个本土连锁龙头企业并开设连锁店分别超50家、100家或主营收入超5亿、10亿元的分别加记2分、4分。

⑷按期建立肉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屠宰企业加记3分,每新增1个肉品安全可追溯销售农贸市场加记1分,加记总分不超过10分。

⑸当年新建1个单体投资1亿元、2亿元、4亿元、8亿元以上的商务内贸项目,分别加记1分、2分、3分、4分,在开业年度一次性加记分,不包括物流、市场组合项目。

⑹当年新获批1个市级、省级、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的,分别加记1分、2分、3分。

⑺当年新获批1个省级、国家级商贸业品牌企业或产品的,分别加记1分、3分(品牌指国家、省名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省命名的商贸物流基地);获得1个商务内贸产品专利加记0.5分,产品专利加记总分不超过8分。

⑻当年新增1个四星、五星级酒店(饭店、宾馆)或市场,分别加记1分、2分。

⑼当年新增1个商务内贸外包企业加记1分,新增1个商务内贸上市公司的加记5分。

3、扣减分

⑴每出现一起违法经营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一定影响,被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的扣减5分。

⑵每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扣减5—10分。

⑶未出台商务内贸鼓励扶持政策,财政未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的扣减5分。

⑷未出台商务内贸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未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的扣减5分。

⑸未做好行业统计,建立行业调研制度,及时反映行业发展情况的,未每季15日后向市局报送年度目标任务进度和行业数据分析的每次扣减1分。

凡受到扣减分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一等奖。

三、奖励等级与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得分第一、第二名为一等奖,第三、第四、第五名为二等奖,第六、第七、第八名为三等奖。总得分并列的,以基本分考核得分确定名次。

奖励办法: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四、组织领导与考核分工

市政府成立商务内贸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负责对全市商务内贸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督查和协调。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目标管理考核日常工作。

附:2010年全市商务内贸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分解表

主题词:商贸目标考核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8日印发

附:

2010年全市商务内贸目标任务指标分解表

序号主要目标单位全市广陵区邗江区维扬区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市仪征市开发区新城

西区化工

园区备注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61617171717171719——

2推动商贸业“10大典型”全面提升个1003810216610432

3新增“万村千乡”农家店个1005251015152082

4新获批市级以上品牌个1122211111————

55千万以上商贸服务业投资项目项目数量个6012910661052————

项目总投资亿元3064.553352.51————

6年内关闭生猪手工屠宰场(点)年内关闭数个10——3————2221————

7家电下乡销售额万元30000404047708204476489066403610750

8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万元30000790079009002800270038003500500

9新增商务部市场监测系统样本企业重点流通企业个1522222221————

生活必需品市场企业个71111111——————

生产资料市场企业个811111111————

10重点批发市场监测企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个167————2223——

商品交易市场个317451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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