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九府厅发〔2010〕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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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全市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已经2010年8月27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全市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不断推进我市国有企业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确保国有企业改革顺利实施,结合我市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成功经验,确定全市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思路为:“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因县施策、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全市对县属七个系统国有企业作出统一部署,但不制定统一的具体政策,实行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由各县(市、区)按照本地区实际自行制定方案,坚持因县施策,分系统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今年内全面完成市属七大系统、县区除农垦系统外六大系统国企改革,明年底全面完成县区农垦系统改革。
三、主要任务
(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多种举措,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扎实有效推进改革。
(二)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落实“一补三险”。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企业改制资金,确保置换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济补偿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有效化解企业不良债务,盘活国有资产。要通过多种形式,有效化解企业不良债务,解除企业债务包袱,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行属地管理。改制企业的学校、医疗单位和社区等办社会职能要剥离到位,实行属地管理。
(五)企业改制后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进行社会化管理职能移交。
四、实施步骤
(一)清资化债月(2010年8月)
一是对企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做好企业资产的清、审、评工作;二是做好企业债务摸底,有效化解企业不良债务,盘活国有资产。
(二)筹资重组月(2010年9月)
各企业根据实行情况,测算并筹集企业改制成本。企业资产变现一律要招拍挂,实行公开竞价出售,绝不能搞零出售和暗箱操作。二是所有企业资产和股权出售、出让一律公开面向社会,绝不能贱卖。
(三)两案审定月(2010年10月)
各级领导小组要指导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具体政策,选择最适合本企业的改制方式,并督促各企业拟制“企业改革方案”及“职工安置方案”。二是根据隶属关系对各企业提交的《企
业改革方案》及《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三是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四)补偿安置月(2010年11月)
按照改革方案,对企业员工进行身份转换,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尤其是“一补三险”要到位。
(五)社区移交月(2010年12月)
实行主辅分离,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行属地管理。对移交社区、乡镇人员要落实管理部门,相关费用要拨付到位。
(六)改制验收月(2011年1月)
各县(市、区)、各系统组织对企业改制进行自查,市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小组组织对各县(市、区)国企改革抽查。对自查、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深刻分析原因,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落实整改。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我市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成立市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小组,由曾庆红同志任组长,殷美根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分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小组,按照分工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任组长。组成农业系统(农业、林业、水利、农垦)、交通运输系统、粮食商贸系统三个国企改革督导组;市四套班子成员以挂点县(市、区)为联系点,加强对联系地区的国企改革工作指导;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国企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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