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市政府部门的通报

颁布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文号:丹政发〔2015〕9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市政府部门的通报丹政发〔20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保持了经济增长缓中有进、稳中向好,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显著,市政府被省政府授予“2014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三名”荣誉称号,财政、金融、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国土资源管理、林业重点工作分别被授予“2014年度政府重点工作优胜奖”荣誉称号。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给予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部门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要相互学习,扬长补短,共同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5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施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重要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转方式调结构为重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注重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更加凝心聚力,不断砥砺前行,努力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实现新突破。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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