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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潍坊市2010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潍坊市2010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2010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项重点环保工作直接关系到污染物总量减排刚性任务目标的实现和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实施“百项重点环保工作”推进机制,是构建政府负责、环保统一监督、各部门分工负责和全社会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百项重点环保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责任,定期调度分析,强化工作落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市环保局要对百项重点环保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通报,年底对落实情况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环保综合考核成绩。
附件:潍坊市2010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
二Ο一Ο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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